什親自帶隊,兩人一組,配備一支Awm狙擊步槍和一挺mK48輕機槍,足以應對任何危險。他想繼續審問第三名俘虜,可潛入者行動很迅速,而且熟悉地形,很快就靠近了辦公樓。對方顯然已經發現了他們的位置,空中應該有無人機在監視偵察,可惜己方無人機已經失聯了,留守秘密營地的人也無法聯絡,凶多吉少。
霍恩果斷放棄審訊第三名俘虜,直接開槍射殺,不留活口,儘快撤離。另外兩名俘虜也被他的手下先後擊斃,hK416c卡賓槍都安裝著消音器,射擊聲很小,在空曠樓層間也不會傳遠。他們來不及處理屍體,只能丟在現場,隨後快速下樓,準備乘坐賓士越野車撤離,避免和當地警方人員發生交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