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雍晴猛搖頭,“我是在創造雙贏。”
雙贏個屁!分明只有她一個人贏,他是慘輸,好好一個夜晚,就這麼被她給破壞了。“孤男寡女的,你就不怕我臨時缺女人,抓你來填補?”他湊近她,陰惻惻的問。
她杏眼圓瞠。“……如果要讓你的審美眼光墮落,我也沒話說。”嘴上說的雲淡風輕,其實心裡虧心的很。
哼,算她走運,因為冉遠之打死都不可能讓自己的審美眼光墮落,今天被暗算,他忍了,不過,總有一天他會報仇,她最好把脖子洗乾淨等他。
第3章(2)
第二天一早,冉遠之走出房間,食物的香氣鑽進他的鼻息間,他下意識地走到餐桌前,看到桌上有培根、烘蛋,還有透著淡淡米香的清粥,還有幾碟小菜,看起來好像挺可口的。
“早安。”林雍晴釋出善意,笑眯眯的站在餐桌前,“早餐準備好了。”
“我有說要吃早餐嗎?”冷冷的瞟她一眼,他還在記恨,記恨她作為破壞他跟女伴的好事!
“每個人都要吃早餐的,我老爸有說,不吃早餐的人,一天工作沒力氣。”
“但我從昨天晚上被某個人氣到飽到現在,怎麼吃得下?”他斜睨她。
她當然知道這位某人指的就是她,有點氣弱的摸摸鼻子,“……不然,我幫你打包,你帶到公司去,餓了隨時可以吃,也不會浪費食物。”她好心建議。
“不用,我是去上班,不是去吃早餐。”說完,他一屁股坐在位子上,見她遲遲沒有反應,不爽的揚起眸,“不是要我吃早餐嗎?沒有筷子是要我光用聞的嗎?”他還沒死,沒辦法光聞供品就會飽。“喔,馬上來。”她趕緊盛了一碗粥放到他面前,接著快速遞上筷子,恭恭敬敬的把他當大爺般伺候。
端著臭臉,冉遠之慢條斯理的吃起來,眼角餘光瞄向她身上那套變形又褪色的運動服,“現在應該算是你的上班時間吧?”
“當然。”點頭如搗蒜。
“你沒有別件衣服嗎?”他對她身上的運動服非常有意見。這是他家,不是她家,她既然是他的家務助理,就應該要有家務助理的模樣,不應該穿著邋遢的運動服滿屋子跑,有礙視野。
“當然有。”上臺北的時候,她一動帶了五套衣服,三套運動服,一件洋裝,還有一套平常外出穿的,不過昨天發生火災時,她來不及搶救晾在陽臺的衣服,以至於現在只剩下一套泡在水裡待洗的髒運動服,一件當初從媽媽衣櫃裡翻出來的寶貝洋裝,跟現在身上這一套。
“去換。”
“是,遵命。”讓僱主滿意,是身為家務助理的責任,這點職業道德她有。
咚咚咚,她跑進客房,換上唯一的洋裝,再咚咚咚的出現。
正悠哉吃著早餐的冉遠之一看到換裝完畢的她,被嚇得嗆到,一陣狂咳。
現在是怎樣?她以為她在演六十年代的臺灣鄉土劇嗎?這種應該被擺在博物館裡的衣服,她居然還在穿!這位歐巴桑會不會太驚世駭俗了點?
“這件衣服是在哪買的,很——別緻。”嘴角微微抽搐。他原本想說稀罕,稀有兼罕見。
“這是我媽年輕時候的,當時可是風靡了全村的男生,我爸特地留給我當嫁妝,不過……”林雍晴剛開始還說的眉飛色舞,隨即臉色變得黯淡惆悵。
“不過什麼?”他注意到她的沉默,“講話不要只講一半,不要把我當蛔蟲。”
她聳聳肩,強打起精神回應,“沒什麼,就只是分手了而已。”
“那個交往十多年的青梅竹馬戀人?”
“嗯。”原來他還記得。
如果他的女朋友敢穿這件洋裝出來,他也會跟她分手。冉遠之原想這麼對她說,可一開口,卻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