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鐘像是個孩子一般跟我噘嘴撒嬌,“好了,我知道錯了,我以後再也不犯錯了!”
我死死地瞪著金鐘,“你再犯一個試試!”
金鐘拼命搖頭,“真的不了!”
說著起身走到了書桌前抽了一張紙,坐在書桌前竟奮筆疾書了起來。
我坐在沙發上,既好奇他在寫什麼,也不想拉下面前去看!
一直等著他寫好了交到我手裡,我才看到他寫的內容——
“譚家家法
一。不得做任何惹老婆不開心的事情;
二。男主內女主外,分工合理,不得以任何藉口推卸責任;
三。兩個孩子均有金鐘照顧,不得循序漸進讓孩子們疏遠老婆;
四。金鐘不得再擅自離家出走,不然家法伺候;
五。金鐘不得與外面的女人有一點兒糾葛,更不能過問老婆應酬是男是女,應該做到無理由相信自己的老婆;
六。暫時保留以上幾條,若有不足,應當及時補充,以上所有的條款都基於老婆的喜好可隨時更改,都該以老婆的話為最高的執行標準!’
我看著金鐘寫的所謂的家法,還著呢有些哭笑不得。
我捂著臉笑,“我真懷疑你以前是不是學霸,這是家法嗎?!還有,你這些條條款款是在哪裡剽竊的?!”
金鐘抓著自己的腦袋,“我從來沒有寫過這些,那我晚上再寫份,一定做到最規範!”
他作勢要過來拿我手裡的“家法”,我抖了抖“家法”,“來,我先告訴你哪裡需要補充的。不準擅自離家這一條後面加上,無論是精神還是身體有什麼不適,及時向組織報告,再逞能,家法伺候!”
金鐘連連點頭,趕緊拿著筆要過來加上。
我死死地抓著“家法”,我有些一頭霧水,“金鐘,你說了半天家法伺候,我想問你一個事兒,家法是什麼?要分等級嗎?!”
金鐘索性將筆塞到我手裡,“你說了算!”
還真是有妙招,我哪能是說了算?
我將手裡的東西全部都扔到了茶几上,“那可不行,這東西怎麼也不能我來寫,輕了懲罰就沒意思了,重了萬一你再跑了,我豈不是得不償失了!?”
金鐘帶著笑意地拿起了紙跟筆,“好好好,我來寫,我寫好了再交給你審批好不好?!”
我滿意地點了點頭,“那你好好寫,我做飯去了,對了,打電話給方子,讓他把孩子領回來,一起吃個飯!為了你的事情他忙前跑後的,還沒好好感謝人家呢!”
金鐘放下了筆,抬眼看著我,說出了讓我有些生氣的話。
“方子這個人很不錯,你說我有什麼優秀的,你就這麼認定了我!?”金鐘的嘴角是微微揚起的,看樣子,他是很高興。
我剜了他一眼,“對啊,他確實比你優秀,各方面都比你強,還比你更加了解女人需要什麼!”
我附和著他的話說,可他依舊面不改色,看樣子是吃定我了!
我起身,走到書房門口,“金鐘,我告訴你,你就優秀了一個地方,你比他先認識我!”
說完我就沒好氣地將門關上了,徑直走到廚房。
當飯菜剛上桌子的時候,門鈴就被按響了,我在圍裙上擦了擦手,剛準備去開門,金鐘就一瘸一拐地跑了出來,“我來!我來就好了!”
他顯得有些激動,大概是想看到孩子們了。
我站在他的身後,看著他把門開啟,門口站著的兩個孩子呆若木雞,大概是連方子都沒有告訴他們金鐘已經回來了。
兩個孩子率先反應過來的是念鍾,念鍾仰頭質問著金鐘,“你幹什麼?誰讓你從警察局跑出阿里的?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很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