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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紫痛恨這樣的人生,這一切都是錯誤的,她憑什麼要犧牲自己的人生來成全這個男人的成功,她怨他,恨他,同時也怨恨自己。
沈越同樣不想面對自己的妻子。他在外面忙碌,她就該把家裡管好,而不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去打麻將,完全沒有把心思放在女兒身上,如果她能夠多關心女兒,西月也許就不會出事。
更重要的是,他們看到對方,都會下意識的想到西月的慘死,覺得對方得為女兒的出事負責,原本在別人眼中相愛二十年的夫妻,轉眼間變成了一對怨偶,怨對方,也怨自己。
別墅裡的氣氛,一天比一天低沉。
於紫會做飯,她只會做自己的飯,不會喊他,也不會做他的那一份。沈越每頓都吃泡麵,原本風度翩翩的男人,變得臉色蠟黃,憔悴不堪。
別墅裡的氣壓一天比一天低,突然有一天,他們看著彼此,腦海裡再次閃現著對彼此的責怪。這一次,他們沒有能忍住,爆發了前所未有的戰爭。
他們互相指責著彼此,從認識那天到至今,把對方貶得毫無價值,全身都是缺點,雙方在彼此眼中都成了惡跡斑斑的人。
爭吵的結果是大廳到廚房裡所有的東西全都被砸碎了,他們終於平息了下來。
他們都不是愚蠢之人,知道所有的一切都因為女兒死亡而起,他們未必是真憎恨對方,但他們沒有辦法,只要看到對方,都會想起女兒,都會想到他們是不負責任的父母,從而永遠沉浸在無法逃脫的黑暗中。
誰能夠想到,這是兩個月前還恩愛的夫妻。那時他說他要出差,那個專案拿下後,他就會多陪她幾天,她笑著送他出門,讓他要小心些,她會在家裡等待著他回來,他離開前,親吻了她的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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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後的現在。
夫妻二人都坐在大廳的沙發上,如同兩座石像,沒有情緒,沒有表情。
原本該是生命中最親密的兩個人,變成了兩看相厭。
大廳的地板上,還有這他們爭吵的證據,地上慘不忍睹,可以想象他們之前的爭吵有多劇烈。於紫捲縮在沙發上,心如死灰。
她再也不想看到這個男人,看到他她會想起西月,會做夢,西月在夢中哭泣的喊著媽媽,問媽媽為什麼沒有去救她。
她知道,沈越同樣不想看到自己。
同床共枕二十年,他們夫妻二人對彼此,還是有些瞭解對方。
“我們離婚吧!”
“我們離婚吧!”
異口同聲的話,讓他們看向彼此。
痛苦並不能夠擊敗一個人,他們都要活下去。他對她不是沒有感情了,可再和她生活在一起,他只會永遠痛苦,永遠沉浸在西月的悲傷中。他或許會有另外的妻子,另外的孩子,西月變成他一生的痛,可他沒有辦法再面對這個和自己二十年生活在一起的女人。
於紫同樣如此,她或許選擇一個人過,或許再嫁人,但不會和他在一起生活。
很快,就有律師起草了離婚協議,沈越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與於紫平分,無論是房產還是公司股票,全都與於紫公平的分割,連那律師都感到詫異,因為他處理的各種離婚糾紛案,沒有任何一個男人這樣對自己的妻子,全都是唯恐自己老婆多分一分錢,官司打了一次又一次。
沈越問於紫還有沒有不滿意的地方,如果有,可以提出來,立即加上去。
於紫搖頭,她沒有什麼不滿的地方,她唯一的不滿只是她的女兒沒了,這些金錢對於現在的她來說,毫無意義。
離婚協議書已經簽訂,他們約定第二天去民政局拿離婚證。
那天晚上,於紫再一次下廚了,做了很多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