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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你是說一個六歲小孩子在誣陷你嗎?

他們沉著臉看了莊吳一眼,然後問道:“小孩,你沒事吧?有傷到哪嗎?”

“沒……沒事。”

“對不起,給兩位警察叔叔添麻煩了。”

陸平安怯怯地縮著小腦袋,乖巧道。

兩名警員心裡暖洋洋的,同時對莊吳更加厭惡,瞧這多麼乖巧懂禮貌的一個孩子啊,你居然想著把他腿腳打斷丟去當乞丐?

大致瞭解情況,兩名警員便帶著人返回警局,那幾個救了陸平安的‘熱心市民’也都被帶走錄口供,當然尹鴻博也被帶走,警方要了解他與莊吳之間的恩怨。

陸平安小手緊了緊藏在褲袋裡的眼藥水。

心中暗道,我這演技還不錯,六歲孩童的身子真的能辦很多事呢……

前世能從一個服務員當上酒店經理,除了有方景宏在背後的推波助瀾,他自己也是有相對應的手段和實力的,但凡身居高位者,沒幾個是不會演戲的。

一來到警局。

莊吳就開始叫喚了:“警察同志,請你相信我,我是冤枉的,我不是人販子,是這小屁孩在演戲故意嫌害我!”

“剛才在地攤上你怎麼不說?”

“現在回來警局才說,是臨時想好狡辯詞了?”

警員嘲諷:“但你這辯解得也太可笑了吧,你是在說一個六歲的小孩在誣陷你?”

“同志,你相信我啊!”

“我碰都沒怎麼碰他,又怎麼會拐賣他呢?凡事要講證據,警察同志,沒有證據的事我是不會認的!”

莊吳換了一個思路。

反正你們又沒有證據。

只憑幾個路人的話,是不足以判他的罪行!

畢竟他們又沒有看到犯罪現場,頂多算一個尋釁滋事罪,唯一要怕的是陸平安可能會以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罪找自己麻煩,他可沒錢打官司!

兩名警察同志也陷入沉思。

他們確實無法根據幾個路人的口供就定下罪行。

就在他們準備讓人錄口供時,尹鴻博摸了摸衣服,說道:“平安,我的手機呢?”

“鴻博哥哥,在我這兒呢。”

陸平安掏出諾基亞N73,還給尹鴻博。

尹鴻博接過手機,看了一眼,然後佯裝大喜地笑道:“誰說沒證據的?這就是證據!”

隨後。

他開啟手機,播放了一個拍攝的影片!

影片是陸平安拿著手機,到處拍著影片,花啊草啊,對面馬路老爺爺賣的雞蛋,一路蹦躂嘻嘻哈哈地到處玩耍,直到他來到莊吳的攤位前,停頓了幾秒,似是想到了什麼,然後把手機塞回兜裡,蹦蹦躂躂地跑了進去,甜甜道:“莊吳哥哥,你在嗎?”

後面發生什麼。

不用說大家也都知道。

尤其是莊吳惡狠狠地大喊,‘你要是不告訴我,老子這就把你賣給人販子,讓他們打斷你的狗腿,讓你上街頭當乞丐!’

這聲音在威嚴的警局內顯得格外刺耳!

莊吳更是老臉煞白,一瞬間癱坐在了地上。

……

ps:有一說一,零幾年偷車賊是真的猖狂,有人踩點,有人負責偷,幾分鐘就能偷走你一輛摩托車,我媽也被偷過,她就回廚房拿點東西的時間,某哦車就沒了,而且我們這兒還真有在村委會門口偷車的,被人抓住以後,現場至少有三十多個人拳打腳踢,就連我朋友也撿了塊磚頭,狠狠砸了一下那偷車賊的腳踝,原因是她母親辛辛苦苦賺錢買來的摩托車也被偷了【另外偷車賊被打死,我這裡也有真實案例,最後也確實一個人沒被抓,因為打的人太多了,沒人知道是誰最後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