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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種福寶(七)

對於自己擁有一定的主導權相當滿意。

從李童山這裡離開,霍崇心中覺得有趣。人類的本質之一就是‘主導權’,據說這是幾億年前從魚類時代就出現的某種物質導致的結果。正因為有了主導權的這種感覺,才能更有效面對世界的殘酷爭奪。一個純粹的被動型人格,真的別指望他能夠開創出什麼來。

造醋的部分此時還在做,卻沒什麼額外進度。霍崇現在對醋精的需求量大減,只是維持已經建造成的內容繼續執行而已。

剩下的糅革部分也因為原材料部分而陷入停頓,霍崇考慮著能否大規模養牛。可養牛有個極為討厭的地方,就是殺牛這件事並不合法。至少霍崇擔心在清代殺牛是違法的。

想到這裡,霍崇覺得可以先去找人詢問一下。

到縣裡一問,說能否殺牛吃肉。李捕頭登時就被嚇到了,連忙問道:“霍兄弟是回回?”

“俺當然不是。”霍崇連忙否定。

李捕頭這才說道:“牛殺不得。”

之後李捕頭怕他解釋不清楚,就請了縣裡管法律的吏員向霍崇解釋。

清代明文規定,禁止宰殺耕牛,因為耕牛是開墾田地,播種糧食的必需牲畜,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世間可以吃的食物何其多,又何必宰殺耕牛呢?

吏員直接告訴霍崇《大清律例》中規定,所有宰殺耕牛、私自開圈店或是販賣耕牛的人都要受到一定的刑罰。第一次犯法的人,戴枷兩個月,杖刑一百;再犯,發配到附近充軍。即使殺的是自己的耕牛,也會按照盜竊耕牛的罪行來判。如果宰殺別人的耕牛,那受到的刑罰就更重了。

“不許私自販賣耕牛?”霍崇看到了商機。

“當然不許私自販賣!”吏員強調道。

“那要怎麼才能賣牛?”霍崇覺得賣牛是個很不錯的行業,自己已經養了不少兔子,雖然兔子與耕牛之間有巨大差距,但是好歹都是飼養業。

製作各種富含蛋白質的飼料,霍崇看過好多說明文件。裡面不少都頗有能輕鬆執行的部分。

吏員這次沒有立刻回答,而是打量了霍崇幾眼,這才說道:“霍爺,可別說俺沒說在頭裡。你若是想養牛來賣,可得交稅。”

“哦……交稅麼?”霍崇覺得好像有什麼不對勁,連忙追問,“不知道得交多少稅?”

“養牛交稅可不低。這得縣裡,保不準得府裡都得備案。這不是小事。”

霍崇連忙退而求其次,“若是養牛不成,養驢養馬,這個總行吧?”

“霍爺,俺不是看不起你。你這麼弄,可別等俺們去收稅的時候,你又說東道西,弄得大夥下不了臺。”

沒辦法,霍崇只能先回去再想想。想肯定是想不出什麼來,霍崇就跑去了臨淄縣,去見了還算見過世面的楊友芳。

聽霍崇說居然想養牛,養馬,養驢子。楊友芳立刻問道:“霍爺,難不成你和官道上的兄弟們有交情?”

“俺從來沒和吃官道上生意的兄弟們打過交道。”

楊友芳微微皺起眉頭,“若是沒打過交道,霍爺怎麼就想吃這一路了?”

“不是想掙點錢麼?”霍崇笑道。

“掙錢吃這一路可不容易。”楊友芳嘆道:“現在誰家能有馬匹,可就是富戶。這人吃馬喂,一點都不便宜。”

說著,就給霍崇介紹了一下現在的市場價格。清代馬匹一般15兩左右,但是好的戰馬可以貴上一倍。

霍崇也忘記了自己在哪裡看到的。好像是普通短工,相當於今天的兼職,一天一般最少30文;高階技工一天100-200文左右;按月領取的普通工人,月薪在300-1500文之間,一個月連1兩銀子都拿不到;地主家的長工,年薪也不過10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