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先生在家麼?”門外傳來呼喊聲。
門內的許於氏應了一聲,“俺家老爺不在。你們回去吧。”
“既然於先生出門去了,俺們就在門外等他回來。”外面的人喊道。
許於氏臉色難看,徑直回了裡屋。就見於秀才滿臉愁容唉聲嘆氣,卻不想被外面的人聽到,唉聲嘆氣都儘量小聲。
“老爺,外面那些人真的是李舉人派來的?”許於氏低聲問道。
於秀才嘆道:“也不知道李舉人從哪裡尋來的人,真真可惡。”嘴上說可惡,於秀才也不敢出去和那些人理論,只能又嘆口氣。
許於氏沉默片刻,突然眼中垂淚,“俺姐的命怎麼這麼苦。咱們想幫她,居然遇到這麼壞的舉人!”
於秀才又嘆口氣,心中萬分後悔。之前老婆很想讓她姐姐於大姐到這邊居住,都是家裡人也好照顧。老婆許於氏擔心姐姐被霍崇欺壓,就提出是不是找個霍崇的把柄,若是能抓住,也能讓霍崇有所顧忌。
這想法能理解,於秀才也沒太當真。直到這邊有人被告發說偷了東西,請於秀才出面應付。於秀才當然要為本鄉的人出力,幫著出頭。
經過幾方對峙,很快發現事情雖然曲折卻並不複雜。霍崇的生意僱傭了不少人,霍崇給這些人發‘福利’。那些被僱傭的人可以用很低的價格購買許多市面上價格不便宜的用品。譬如靴子、兔毛內襯之類的用品。
有些人竟然把自己的得到的這些‘福利’給倒賣出去。譬如自己買的靴子只需要50文。以100文賣出去,轉手就賺了一倍錢。然後以各種理由說東西丟失,再用50文買新的。
甚至有更下作的人,咬定說東西是被偷了。霍崇這邊的管事自然向著自己人,就帶人去鄉里威逼恐嚇買了東西的百姓。
這件事弄到水落石出。霍崇那邊立刻將這些胡說八道的人攆走,負責本地生意的管事也被調換。於秀才幫著本地人鬥倒了外地人,名聲大噪。當本地鄉親向於秀才表示稱讚之時,於秀才志得意滿之餘,對霍崇的感覺更是糟糕。
雖然霍崇這邊知道事情原委之後立刻進行了處置,不過在牟平縣的管事竟然這麼蠻橫,實在是御下無能。
帶著這樣的得意,於秀才向老婆吹噓了自己的功業。老婆又提起了關於拿捏個霍崇把柄的想法。於秀才就一頭扎進去了。
找來找去,最後於秀才找到了一個在他看來是把柄的事情。霍崇換上來的新管事挺有意思,既然得罪了這邊的人,他就在這邊招工。
正好李舉人把地租從五成漲到了六成,不少佃戶受不了這樣的地租,乾脆退了佃,前去霍崇那邊謀生。因為這些沒了營生的人比霍崇這邊招收的人要多太多,為了能進霍崇那邊做工,不少人想賄賂負責招工的人。
這下讓於秀才找到了機會。大清律規定,因公斂財:若沒有上司明文規定,官員因公擅自斂財者,則杖六十,若數額巨大,則絞監候。官員非公務斂財者,以不枉法罪論,無俸祿者則處以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若京城或外省衙門私自罰取民間財物,則計贓論罪。
於秀才以這個理由跑去霍崇那邊折騰了一下。霍崇那邊的管事聽到還有這等事,就把那幾個招工的攆走了。
這下於秀才更開心了,正好李舉人請他過去,詢問此事。於秀才吹了一番,酒酣耳熱之際,李舉人讓於秀才寫份狀紙。李秀才不知怎麼,就寫了。
等事情結束,於秀才就把此事給扔到一邊。沒想到官府將於秀才叫去官府。董知縣詢問之後,直接給於秀才講了大清律這方面的規定。
霍崇只是個預備官員,他自己的生意根本不是公事。手下招工的人私自收取些好處,更與官府的公務毫無關係。
說完,董知縣嚴厲的斥責於秀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