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的有優惠的……”
在會議上結束不久。首先透過了第一項公司投資決策,倒不是主業上的投資。而與bj銀行簽署了為期三個月的協議存款合同,存款金額達100萬,年利率達8%!
因為,年底銀行攬儲,給的利息會被正常的存款利率要高一些。
存三個月,因為公司的電影主業,至少在未來三個月,是不會開拍的。劇本還沒有搞定,大量的準備工作沒有做好,怎麼可能這麼快上馬?
所以,這筆錢先放在銀行吃利息,三個月是協議存款,至少有兩萬塊錢的利息。
而公司賬面上還剩下10多萬元的現金流,這筆現金流,足以給員工發工資,並且,還可以做一些規模比較小的投資。
公司的員工必須要有事情做,才能夠獲得進步。
團隊的執行力,既是辦事的能力!
團隊,往往是做過越多成功的專案,就會越有自信,執行力也會越高。
而那些失敗的團隊,要麼是挫折造成的,要麼是懶出來的!
王啟年經過思考,第一筆業務要簡單,資金要小,並且,即使失敗,對公司主業也不會造成大的影響。
最終,他決定而是投資7。5萬元,出版《薔薇少女》的漫畫單行本。
當然了,這個專案也要徵詢小香的同意。畢竟,亞城木夢葉是他們共用筆名,作品版權是一人一半的。
“什麼,年哥哥,你成立的小夥伴文化公司,準備出版《薔薇少女》?”當王啟年與小香商議這件事,她顯得很是驚訝。
“怎麼,不可以嗎?”王啟年問道。
“不是啊,我是說,不與《北卡》編輯商量嗎?”小香有點顧慮。
“不用了!簽約的時候,單行本出版明確被保留了下來,所以,沒有必要通知雜誌社了!”王啟年說道,“其實,不通知也為了我們雙方的臉面!若是通知的話,《北卡》提出很低的版稅出版合約,那麼,我們是簽約,還是不籤呢?籤,則吃虧了!不籤,則是進一步得罪了雜誌的編輯部!”
小香聞言恍然大悟說道:“原來是這樣呀,那麼我聽年哥哥的!”
經過了小香同意之後,王啟年拿出一份《薔薇少女漫畫單行本出版協議》,合同的甲方是小夥伴文化公司,乙方是亞城木夢葉這個筆名,以及王啟年和小香兩人的真名。
合約裡面,《薔薇少女》單行本的版權,是委託給了小夥伴文化公司全權代理了。小夥伴文化公司,給予亞城木夢葉這個筆名支付10%的版稅。
當然了,現在為了方便匯款,統一寄到小香的私人賬戶上。
將來,等到“亞城木夢葉工作室”成立,稿費方面則是打到工作室的基本賬戶上。
王啟年見到小香連合同看都不看一下,就簽字了,心中不禁莞爾,說道:“小香,今後簽約什麼的,合同要看仔細啊,避免被賣了。”
“這個年哥哥給的合同嘛,即使是賣身契,也認了。”小香無所謂說道。
王啟年見狀不禁一笑,心中卻是想到了《魔法少女小圓》裡面的那個qb,到處用——“和我簽約成為魔法少女吧。”之類的名義行騙,每一個成為魔法少女的,基本都是悲劇收場。
其實,若不是少女們很好騙,qb怎麼會專門鑽空子,找少女簽約呢?
小香雖然有捉弄人的小智慧,但遇到這種籤合同的大事情,往往卻是很好騙。所以,王啟年決定霸道一點,包攬今後小香絕大多數的合約,代替她做主,避免小香迷迷糊糊的被騙了。
第八十七章 漫畫單行本(二)
1998年12月中旬。
《薔薇少女》漫畫單行本出版計劃,在王啟年的推動下,雷厲風行的開始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