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著歡姐在賓館,還有什麼人能威脅到錢老的安全?如果連歡姐都不是對手了,那廖茂鏢留下來也無濟於事。不過,宇文自越和歡姐都是隱藏了自己的實力的,宇文自越就不用說了,他的隱藏一般人還真的看不出來,而歡姐的隱藏也曾經騙倒過宇文自越,因此宇文自越和歡姐隱藏實力,就憑萬盛和廖茂鏢還看看不出什麼來。
開著車的萬盛和宇文自越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聊著,一邊把車子開的飛快,到了凌晨一點中的時候,終於來到了野狗坡。
所謂野狗坡也是最近才命名的,之前這裡就是一個荒坡,沒有什麼特別的,在高原這樣的草地上,到哪都幾乎一樣。而這裡之所以叫做野狗坡,那是因為這裡的野狗太多了,成群結黨,就算是狼群都不敢在這一帶出沒。
而所謂的野狗其實就是藏獒。在西藏這樣的高原地帶,一般的狗並不適合生存,只有華夏最獨特的一種物種——藏獒,才把這裡當做是它們的天堂。如果拋卻“城管”的話,位列世界第一的猛犬當屬藏獒了。藏獒作為世界上最兇猛的大型犬種之一,而且世界上很多的大型犬種幾乎都有著藏獒的血統在其中。可是,在西藏這樣的地方,無主的藏獒就是野狗,它們在這裡沒有任何華麗的光環,事實上它們也一直都不需要很多的讚美,它們只是需要一個天然的巨大的草原,它們的使命就是維護這草原的安全,而不是在鬧市之中給它們一個只能轉身的鐵籠子,再賦予很多神秘的色彩。
到了野狗坡,宇文自越一下車就感覺到了一種來自靈魂的寧靜,在這樣的一片綠油油的草地上,漆黑的天空繁星點點,耳邊縈繞著無數的蟲鳴之聲,微弱的星光灑在身上,宇文自越彷彿又回到了自己十三歲的時候。那個時候的他並不覺得這裡有多麼的美麗,當時的他滿腦子都是充滿了仇恨,看不見這樣的美麗。現在他故地重遊,似乎很有一番風趣。
“原來這裡就是野狗坡。”宇文自越心中暗暗說道,然後看著一個方向,呢喃道:“再走三公里就應該到我之前住的地方了。也不知道小黃還在不在哪裡。”
“殳先生,這裡就是野狗坡這一帶了,在往前大概兩三公里就是野狗洞了。”萬盛來到宇文自越的身旁說道:“由於這一帶的靈異事件,所有這一帶的牧民都已經逃離了這裡,這裡就只有一群野狗還在這裡生活著了。因此,這裡不管是夜裡還是白天都比較安靜。”
“安靜點也好。”宇文自越說道:“前面有一具屍體,我們過去看看吧!”宇文自越忽然指著前面說道。
“屍體?走,去看看。”萬盛一愣,然後疾奔而去。
這是一具藏獒的屍體,離宇文自越等人之前停車的地方並不遠,只是由於星光微弱,而去風向的問題,萬盛並沒有看見也沒有聞到血腥味而已。
萬盛大概前進了百來米,終於看到了一隻藏獒,躺在地上,身上還不停地流血,身體甚至還有一點點細微的抽搐。
“殳先生,你的眼神果然厲害,這裡真的有一具藏獒的屍體,而且從傷口和血液上看,可以肯定這隻藏獒死去的時間並不長,甚至還有一點沒有死透。”萬盛對宇文自越說道。
“這裡或許真的有邪異的東西。”宇文自越蹲下來一看,說道:“從這傷口上看,這應該是利爪一類的東西穿破了它的心臟,把它的心臟掏走了。”
“我檢查檢查。”萬盛不由分說,把手順著那藏獒胸口的傷口掏了進去:“書先生果然厲害,這藏獒的心臟果然被掏走了,沒有心臟的這隻藏獒居然還有一點點的氣息,當真是頑強。”
“藏獒的頑強這一點毋庸置疑,但是沒有心臟,神仙都救不了它。”宇文自越遺憾道:“不過,一般對心臟這型別的戲感興趣的都不會是人,或者其他的動物,應該是喪屍之類的非生物所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