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奇被人帶走了。 不過,身為寧波知府的他,在別人看來,僅僅是去地方看看,畢竟帶走他的人可沒用鎖鏈拷他。 對於封建王朝來說,只要地方的稅收不出問題,那便是穩定。 這時,一個有能力的副官就十分重要了。 從寧波衙門到象山昌國衛,陸奇早有心理準備,不過,讓他驚訝的是,在這裡還有寧紹都轉運使。 都轉運使乃是都轉運鹽使司的長官,主要管理鹽政事務。 當看到對方的時候,陸奇便知道,欽差是要動真格的。 知府雖然是一地太守,為天子牧民,但都轉運使這類掌握地方鹽政的官署,由戶部直接管理,位高權重,品級上雖較三司稍低,但仍能與之分庭抗禮。 就算寧紹都轉運鹽使司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的分司,但也比一個知府還要高階。 想想也是正常,鹽政出現問題,最直接負責的人,便是運鹽使司。 文官被這麼押入充滿武將的衛所之中,說不害怕是騙人的。 金濂連續看了兩天的卷宗,在看到寧紹都轉運使時,直接拿起筆筒,抬手就往對方身上砸。 “王逵,你好大的膽子!” 吹鬍子瞪眼的金濂,看上去就像是發怒的獅子。 這裡沒有什麼明鏡高懸的縣衙,周圍站著的也不是什麼普通衙役。 士兵們高大威武,腰佩長刀,手皆虛握在刀柄上,似乎隨時都可以握實拔刀。 三司的人能在知府面前鼻孔看人,但在一個尚書面前,就不夠看了。 被筆筒砸在身上,王逵的模樣有些許狼狽,雙膝噗通跪地,對著金濂磕頭道:“大人,下官何罪之有?” 聞言,金濂嗤笑出聲,都這個時候了,還試探。 或許是在京城太久了,金濂對於官場的潛規則有些生疏,瞥了王逵一眼,金濂不屑道:“把賊人黃蕭養帶上來。” 大明的公堂,當面對質是一種很有效的司法手段。 任何案件,華夏講究人證物證俱在,為此,華夏創造了律師這個職業,當前的話,應該叫訟師。 至於羅馬十二銅表法中原告人和被告人相互爭辯,在夏商時期,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中的理官,便是華夏最早的法官了,那時華夏的理官便已經開始上下比罪,讓原被告相互自辯。 禮儀之邦中的禮,可不僅是行為舉止,更多的是制度本身有著天下普遍通行的基本。 世界沒有絕對的中立,就司法而言,縣令和法官的區別並不大,都有著偏向性。 黃蕭養並不認識王逵,但對於走私鹽這一塊,身為海寇頭目的他,知道的也很多。 從收買巡鹽兵,再到批驗,從下到上,對於都轉運使來說,最少也是御下不嚴。 黃蕭養現在也是無所謂了,坦白從寬,拉出越多的人,他就算是立功表現。 隨著他口中不斷跳出一個又一個名字,並且言辭懇切,為了增加可信度,黃蕭養還指天發誓。 面對黃蕭養的指控,王逵雖然緊張,但還是梗著脖子,道:“空口無憑,隨意說出幾個名字,又能代表什麼?” 啪一聲。 不是驚堂木,而是一把精緻的寶劍被拍在桌上發出的聲音。 “此劍名尚方,乃是督戰之用,知道為何聖上賜此劍嗎?” 金濂皮笑肉不笑道:“因為此劍可以直接斬軍官。” 頓時,所有計程車兵站得更加筆直,手上也不是虛握,而是緊握。 甲冑輕微碰撞,聲音雖然小,但人數多的情況下,似乎產生了某種共振,讓聲音放大。 王逵整個人都因此抖了下,連帶著,陸奇現在的狀態也差不多。 督戰,那就意味著戰事。 當劍擺在他們面前時,他們並沒有懷疑,畢竟要試試是不是真的,那得拿個級別夠的官員去試試,剛好,一個知府,一個轉運使,級別都夠了。 “陸奇,你有何話說?” 金濂沒有在一個人身上浪費太多時間,目光看向寧波知府,問道。 “下官認罪。” 和王逵不同,陸奇回答的很乾脆。 “下官所收賄賂,共計九百餘兩,府中已經備好明細,大人可派人去下官府中搜取。” 什麼叫配合,這就叫配合,還自己記了賬,方便調查。 金濂看著陸奇,按大明律,受賄八十貫就可以處絞刑了。 八十貫是多少?八十兩! 但是,在正統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