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格拉姆日記!
深夜的靈媒小廳中,書頁的翻動聲從未停止。
兩盞煤油燈和一個高臺蠟燭讓亞瑟可以清晰地看到書頁上的每一個文字。
整整兩天,亞瑟都沒有離開過柯爾克街2號。
他如飢似渴般將那蛤蟆遺產中的兩本書全都翻閱了一遍。
不!
應該更正式的稱呼對方為格拉姆。
透過兩本書,亞瑟不僅知道了對方的名字,還了解到了對方的生平。
格拉姆,1713年9月3號出生在亞莫爾頓,一個位於北郡更北耶莫格德附近的小城鎮,那裡主要出產高大的紅杉,終年被冰雪覆蓋不說,還有許多兇猛的野獸,格拉姆的父親、母親就是死於野獸之口,然後,他將自己的姐姐和妹妹賣了個好價錢後,換取了一個守墓人的工作。
當然,守墓人絕對不是格拉姆想要的。
一心想要發大財的格拉姆想要的是……
盜墓!
從他17歲成為守墓人開始,就開始盜墓,十年間獲取了大量財富,就在對方準備退休的時候,發現了一座神秘側人士的墓穴。
也就是那座墓穴,徹底改變了格拉姆的人生。
腦海中回憶著剛剛翻看的格拉姆日記,亞瑟起身走向了廚房,給自己衝了一杯熱可可。
並不是用開水,而是熱牛奶。
當然了,必須要放糖。
點心則是麵包房學徒阿爾文送來的羊角包。
對此,亞瑟再一次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時代的南洛斯,有著港口的便利,令他可以品嚐到這個世界上絕大部分的食物。
要知道,在白銀年代,糖、可可粉這類東西,除了貴族之外,普通人根本消費不起。
至於瑪琳達送來的甜點?
亞瑟依舊選擇喂老鼠。
心中的警惕,令亞瑟無法坦然吃下那位女士送來的食物——哪怕已經做了三次實驗,全都安全,但他依舊不放心。
‘多疑的傢伙!’
亞瑟自嘲的一笑,隨後,抿了口熱可可。
濃郁的奶香與可可香混雜著甜味,令亞瑟因為長時間閱讀而略顯滯澀的精神一振,他開始快速的記憶著格拉姆日記中對他重要的部分——
1740年10月11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那樣的墓穴中,怎麼可能沒有值錢的東西?
不!
這已經不是值錢了,這是命運的饋贈!
我終究會凌駕在凡人之上
……
1740年12月30日
為什麼我只是學習這種語言就失去了一條手臂?
這是不是代表,其他書籍我連觸碰的資格都沒有?
該死的!
這是怎麼回事?
……
1741年6月1日
停止學習已經半年之久,我的精神恢復了,但失去的手臂永遠無法恢復,我不能再閉門造車了。
……
1742年1月6日
找到了!
找到了!
……
1742年1月8日
該死的,那個混蛋竟然讓我去給他舔XX。
艹XXXX!
……
1742年1月9日
混蛋,一個獸醫有什麼資格嘲笑我?
他根本不知道我為了什麼!
哪怕我付出了最慘重的代價!
但我知道了,我學習的文字叫做【圖復語】!
我更知道了,學習【圖復語】時,必須要用‘香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