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再犯一次年少時代的錯。
其實她怎麼可能再犯呢,阿姨明顯是多慮了。
事實上席向晚並不驚奇當她發現自己的心已經給不出熱情,也給不出眷戀和感傷。她只是一再地想著,過去犯過的錯,她切切不可再犯了。
十六歲,她單戀一個人。
那個時候她還沒有認識程亮,也沒有認識檢察長,更加沒有認識唐辰睿。於是席向桓,只有席向桓。席向晚生命裡只剩下席向桓這一個男性。
如果席向桓像童話故事中的惡毒父兄那樣,整天給這沒血緣關係的妹妹穿小鞋的話,那麼事情反而好辦多了。該打就打,該恨就恨,無論恨得如何牙癢癢,也遠遠要比喜歡上他好得多。
要說,席向晚的運氣真是很不好,席家生出了一個席向晴這樣的變態,可席向桓卻偏偏是個君子。君子是個什麼概念?就是他不是對她好一天,而是對她好每一天。試想,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男性,硬體過關軟體夠硬,並且把你當做他的生活重心,這對一個十六歲的花季少女而言是個什麼滋味?席向晚再不開竅也還是個土生土長的地球人,敵不過青春期生理心理的微妙誘惑。
於是,思想不堅定的後果是什麼?很簡單,小席同學毫無意外的,早戀了。
失戀是頭痛,暗戀是偏頭痛,這話不假。
喜歡一個人其實很簡單,看見他會開心,看不見他會想念,看見他和別的女孩在一起會神傷。反反覆覆,如此而已。
十六歲的席向晚單戀席向桓單戀得情真意切,但一味搞地下活動有個毛用,反而加速空虛和精神損耗,最後席向晚咬咬牙做了一個決定:崛起吧!鋌而走險吧!
——憑心而論,小席同學的膽子不大,臉皮也不夠厚。
所以她註定無法成為‘郎怕女纏’典故里的那些悍女,所謂的崛起也無非就是鋌而走險寫封情書而已~~~
說起來,那個時候的民風還是很樸素的,情書的流行方式也趨向於保守型,很少出現‘某某某,我愛你愛到好心痛!’這種叫人雞皮疙瘩掉一地的話,也絕不會出現‘老子看上你了,做我女人吧?’這種讓人虎軀一震的話。
席向晚這種規規矩矩的好學生寫起情書來就更樸素了,全文很短,只有十二個字。
‘晚上六點,後山腳,單獨來,面談。’
……
咳,不得不說,連一封情書也可以被她寫成這麼像警察臥底聯絡暗號式的留言條,可見席向晚的確是天生吃公檢法這碗飯的料,再加上如此拙劣文筆,也幾乎可以想象多年之後席檢察官痛苦寫檢討的樣子了。
但在那個時候,這僅僅二十個字的情書卻當真是她兩個星期的嘔心瀝血之作。其間經歷的思想鬥爭、矛盾運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亞於一部邏輯縝密的博弈論。
寫好之後,又思想鬥爭了三天,席向晚這才鼓起勇氣,工工整整地把情書放在席向桓的書桌上,她甚至還做賊心虛地對它拜了拜,就像是在拜神,然後飛也似地跑了出去,臉上完全沒有少女羞澀的紅暈之類的表情,倒是慘白得像剛做了殺人放火的惡性。
那麼,如此費勁心思的一番表白,結果如何呢?
很顯然,是相當不好的結果。否則,席向晚也不會早早地就對席向桓死心,從此不抱任何非分之想。
那天晚上,她等在後山腳,沒有等來席向桓,只等來了席母,她的手裡,拿著她的那個白色信封,上面還清晰可見她畫上去的一個很狗血的紅心。
席母的表情很淡然,把情書遞給她,只說了一句話:“你雖不是出身席家的人,但如今和向桓之間仍有兄妹名分,流言可怕,百年席家,承受不起亂侖之名,榮辱羞恥四個字,可懂?”
一句話,如冷水澆頭,自此叫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