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個男人她相了那麼久,覺得他人看起來不錯,最終卻在婚禮上鬧出了那種笑話,一個平日裡看起來老實可靠的人居然也有這樣瘋狂的一面。真正瞭解一個人只有和他相處以後才知道,之前好姐妹說過這麼句話:談戀愛的時候男人把所有的有點擺在你前面看哪哪好,結婚以後男人把所有缺點擺在你前面看哪哪壞。
既來之則安之,重活一世已經是上蒼對自己的恩賜,如果宋墨實在不靠譜,那也只能夠與他離婚而不管後果如何。
不過貌似軍婚受法律保護,離婚難度不小。
唉,怎麼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這樣不好不好。
算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希望自己能夠和他一路走下去,希望能夠收穫幸福。
對於她來說能夠再次有機會活著,已經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情。
林秋想著想著就忍不住睡著了。
第三章 結婚(上)
第二天清晨聽見一聲雞鳴,林秋被嚇得一下子睜開朦朧睡眼,哪來的雞?
一個身穿紅衣服的中年婦女看見林秋醒來就開始扯著袖子抹眼淚。
您是誰?話到嘴邊又硬生生的嚥了回去。
她昨兒個晚上重生了,重生在1986年,一個待嫁新娘子身上。
“秋兒,媽對不起你,媽明知道你不喜歡宋家小子,卻沒說破。”
林秋終於清醒過來,這是原主的母親從今以後這也是自己的母親王美珍。
“媽。”林秋彆扭的喊了一句。林秋沒有母親,也從來沒有喊過一聲“媽”,這是林秋第一次喊,聽起來腔調有些怪怪的。
中年婦女沉浸在悲傷之中,沒有聽出閨女喊她的這一聲與平日裡有什麼不同。
“秋兒啊,媽對不住你,可媽也不能看著你兩個哥哥打光棍啊!”王美珍想著想著眼淚止也止不住,“秋兒,媽,媽對不住你。”
知女莫若母,林秋強顏歡笑裝得一副中意宋墨的樣子,父親和兩個哥哥不懂女兒家的小心思看不出來林秋的真正心思,但當媽的卻是能看出端倪來的。再加上秦家那小子林母也是知道的,自然知道女兒是為了讓兩個兒子都討上媳婦才答應這門親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女兒嫁出去苦了女兒但兩個媳婦就有了著落,女兒嫁給窮小子那兩個兒子就得打光棍,最終她選擇什麼也沒說。因為如果知道林秋是為兩個哥哥嫁給宋墨,家裡的老頭子和兩個兒子是萬萬不會同意的。女兒自然是疼的,但家裡是這樣的光景,女兒不嫁的話以後的日子不知道要怎麼過下去。
“媽,您別哭,我願意嫁。”林秋伸出手握住了母親的手,那是一雙佈滿老繭的手,那是一雙為家庭操勞半輩子的手。王美珍四十出頭,看著有些黑,臉色不大紅潤,臉上已經有不少的皺紋還有不少的黃褐斑,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顯老不少。
“媽知道你懂事。”王美珍掏出一個包好的手帕遞給林秋,“這裡面有兩百塊錢,你拿著當私房錢用。”
“媽,不用。”林秋推拒著。
“拿著,嫁給別人當媳婦不比在家裡,從小你就是嬌養大的,身邊沒有錢傍身,沒錢花的時候,媽怕你委屈自個。”說著說著這眼淚就又下來了,“你嫁過去日子不會太難過,宋家沒有公婆你也就不用受公婆的那份氣。宋家大嫂也是個好相處的,就是宋家小姑子脾氣不大好。”
“孩子他娘,你準備的怎麼樣了。”爹在外面叫。
“哎,在弄著呢!”
王美珍拿出一件大紅的衣服給林秋穿上,一邊唸叨著,“在那裡如果受了委屈,就回來告訴家裡人,你爸你哥還有我這個老婆子都給你撐著,咱老林家也不是那麼好欺負的。”
聽著母親的話語,林秋忍不住流出淚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