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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有一段距離,在得知起義軍西撤的訊息後,多爾袞命令阿濟格和吳三桂等追擊,自己在五月初二日進入北京。

從四月三十日到五月二日北京處於無政府狀態,原來的明政府御史曹溶、柳寅東等人還曾出面維持了兩天“秩序”。五月上旬,清兵先後在慶都(今河北望都縣)和真定追上起義軍,起義軍作戰失利繼續西撤人山西,奉命追擊的清軍在五月十二日返回北京。

由此可見,戴笠等人說,四月二十六日李自成返回北京的當天,吳三桂和清兵(即所謂“白旗兵”)已經跟蹤到城下,並且在北京同起義軍作戰,完全是信口開河。

既然這次“北京防守戰”從頭至尾都是虛構的,所謂李巖參與指揮的說法也就失去了任何依據。

再次,關於李巖在北京的其他活動。據說,李巖在北京還有兩件“義舉”:一是出面保戶天啟皇后張氏(即懿安後)自盡;二是派兵保護杞縣狀元劉理順。

這種“義舉”,顯然是封建史家為了美化地主階級代表人物杜撰的,同李巖毫無關係。據明內侍趙璞的口述,張後是劉宗敏命人送回孃家之後自縊的。至於劉理順之死,楊士聰曾直截了當地指出:“理順家眷俱在杞縣,止一妾相隨。有幼子託薛所蘊,薛後從賊,不知其子存否?坊刻稱妻妾四僕俱死及賊為羅拜者謬!”

(四)關於李巖因讒被殺的問題

李巖的結局,據說是這樣的:

定州之敗,鹿邑、考城、拓城諸縣令為丁參將所誘執,送之南都。人一言河南全境皆反正。自成大驚,與其下謀之。巖日:“誠予臣以精卒二萬,馳至中州,彼郡縣必不故動,即動亦可得而收也。”

金星勸從其請。既而自成以為疑,金星見其疑也,進日:“河南天下形勝地,且屬李巖故鄉,若以大兵與之,是假蛟龍以**,必不制矣。異日者舉中州之豪傑以與關中爭勝負,即主上且奈之何?”

自成曰:“如是若何以勸我從之?”

金星日:“巖蓄叛已久,臣始勸從之以安其心耳。且巖與主上同姓,前聞宋軍師讖語,在眾中欣然有自負色。今河南反,彼不候軍令,不薦他將,而自請兵,目中已無主矣:國兵新敗,人心動搖,遂欲乘機竊柄以自王,是豈復可信乎?不如除之,無貽後患。”

自成日:“善”。

明日,金星以自成命盛為具,與巖帳飲、伏壯士於幕後,三爵後並其弟牟執而戮之。獻策聞二李之死也,扼腕憤嘆:劉宗敏按劍切齒以罵金星曰:“我見金星,即手劍斬之。”文武不和,軍士解體,自成遂不能復戰,而席捲歸秦矣。…

類似記載見於《平寇志》卷十一、《國榷》卷一百二、《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八、《後鑑錄》以及《明史》等書。在李巖被殺的時間上,毛奇齡的《後鑑錄》是列在李自成放棄北京但還未進入山西的途中,按時間推算當在五月上旬。《國榷》載於崇禎十七年六月丁丑日(六月初一為丁巳,丁丑當為六月二十一日);《爝火錄》卷四載於同年六月二十二日,並指出李巖被殺的地點是山西平陽(今臨汾)。

就表面來看,這些記載是言之成理的。可是,一經認真考查,漏洞又很多。

第一,時間不對。據丁啟睿給南明弘光小朝廷的報告,歸德府的叛亂髮生在五月十六日。

《後鑑錄》把殺李巖一事排在李自成尚未進入山西的途中,這時丁啟光的反革命叛亂還沒有發生,因此不值一駁。

《國榷》和《爝火錄》分別載於六月二十一和二十二,雖然在歸德府叛亂之後,然而這時李自成已回到陝西。

據一些材料記載,李自成在五月初十向太原進發,六月初一到山西聞喜並繼續西進。可見,李自成經過平陽在五月下旬,怎麼會在六月二十一或二十二日突然在平陽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