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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法官接過合同一看,側低被雷倒了。

合同第二條:“甲方(梁風臨及曠怡集團)以拍廣告為由召喚乙方(夏湘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辭。”

梁風臨笑眯眯地望著夏湘雲,問道:“前幾天我叫你來拍廣告,你貌似沒聽話呀。”

“我呸,為你這個負心漢拍廣告,根本不值得!”夏湘雲怒罵道。

合同上還寫著,若乙方(夏湘雲)違反上述任一一條,將賠償甲方人民幣一億元。

與此同時,法官無語地望著夏湘雲,不知這丫頭到底在想什麼。

夏湘雲忍著忍著,再次將淚珠憋回眼睛裡。

“原來合同裡是這些內容啊。”夏湘雲只能怪自己太粗心,一不小心被梁風臨擺了一道。

還記得當初籤合同的時候,梁風臨曾說過:“還是叫你的經紀人來吧,我不覺得以你的智商能看得懂這些條款,以後吃了虧可別怪我。”

她當時沒有想那麼多,為了讓梁風臨從新回到她身邊,她甚至根本沒看合同,隨隨便便就簽了。

雖然後來,他和梁風臨化解了誤會,梁風臨還說會娶她,但沒想到梁風臨早已和啟惠訂下婚約。

如今,那些合同已經成了她自己給自己挖的坑。想著就心痛。

“梁風臨,你這個腹黑狂!”她罵道,除了憤怒,更多的是心寒。

梁風臨:“夏湘雲,你已經違約,就算何以琛下凡也救不了你。”

合同上的最後一條則是:若違約,夏湘雲要賠梁風臨一億元。

雖然她是一線明星,可是出道後連三年都沒有,根本賠不起。

“我的家產只有八千萬,你要我怎麼陪?”

梁風臨從原告席上站了起來,臉上帶著柔和的微笑,說道:“如果你實在是賠不起,那就呆在富湘,給我們曠怡集團拍廣告,那麼我就不要賠償了。”

夏湘雲咬了咬嘴唇,一萬種不願意,但最後她還是妥協了。

“行!我拍,我他媽拍。”

走出法院後,梁風臨快步地來到夏湘雲身前。

“其實,就算你真的違約了,我也不想要你那一億元賠款,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想把你留在這兒!不想讓你再飛回香港!”

“對不起,除此之外,我再也找不到其它方法把你留下來。”

夏湘雲只是冷冷地回了一句:“你拉倒吧,你已經有啟惠了,留我幹什麼。”

說罷,她坐進了計程車裡。

一想到拍廣告,那就是一種折磨,不由得想到那些白痴的臺詞。

“曠怡牌舌吻奶咖,喝前擠一擠。”

“曠怡牌運動飲料,男人喝了長得高,女人喝了長得俏,老人喝了蹦跳跳。”

但是,之後的第二天,第三天,甚至第四天,梁風臨根本就沒叫她。

梁風臨這樣做的原因很簡單,只是想把夏湘雲留在富湘,不準讓她到處跑。

夏湘雲兩眼無神,傻乎乎地躺在家裡,她知道,只要自己一離開富湘半步,梁風臨就會馬上叫她拍廣告。

滴滴滴,手機響了,居然是互動點歌臺。

“夏湘雲小姐,梁風臨給你點了首歌,希望你不要生氣了。”

然後手機裡就開始放歌:“你是我天邊最美的雲彩,讓我用心把你留下來。”

梁總費盡心機,的確是把這朵雲給留下來了。

夏湘雲對此只是不屑地一瞥,憤怒地給梁風臨點了一首楊千嬅和梁漢文的《滾》。

與此同時,這幾天的娛樂八卦也是鬧得沸沸揚揚。

據說她把梁風臨咬進醫院後,有很多科學家都親自拜訪她,想看看她的牙齒是什麼構造。她拿出了珍藏多年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