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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頁

冰,然後極緩極緩地揚起嘴角,如夢方醒般道,「我明白了,因為我沒有親自去找她,所以她鬧脾氣不回來。」

他越發覺得這個理由可行,渙散的視線緩緩聚焦,冷冷道,「我這就去岐州,親自把她找回來!」

他幾乎沒有片刻停歇,立即讓人安排車馬,日夜不休趕往岐州。

到了岐州渡口時,官府的人剛好把河中的屍首撈了出來,若屍首身上有什麼能證明身份的物件,便被仵作取下來,存放在縣衙中等候家屬辨認。

長而斑駁的木桌上,鋪著刺眼的白布,白布上陳列著所有從屍首上取下的物件,有些模糊的路引,有腰帶,有繡鞋,還有一隻熟悉的、沾了泥沙的金玉絞絲手鐲……

聞致的視線像是凍結了,死死地盯著那隻鐲子。他抿緊了唇,伸手去碰桌上的鐲子,不知為何竟手抖得厲害,試了好幾次才順利將鐲子握在掌心,力氣大到指骨發白。

看守證物的官吏不認得聞致,吆喝道:「哎哎!認領屍首要出示證明,豈能亂碰證物?」

「她人呢?」聞致冰冷的目光刺向那聒噪的官吏,厲聲道,「把她還給我!」

那小吏從未見過氣場如此可怕之人,還是個殘廢……不禁後退一步,嘟囔著去喚停屍間的仵作。

昏暗的房間內,地上躺了幾十具蓋著白布的屍首,仵作對照著鐲子上標記的『三十七』,掀開了一具女屍身上的白布。

屍首浸泡已久,早已披頭散髮面目全非,但她的左手上赫然戴著一模一樣的另外一隻鐲子。

曾經無數次,聞致看見明琬戴著這對鐲子,細白手輕輕按過他身上的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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