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累壞了。”靜涵來到子軒身邊,伸手摸了摸子軒消瘦的臉頰。
子軒握住了靜涵的手,笑了,“你不是也一樣麼?看你,比以前黑了,也瘦了。靜涵,等著我在這任滿了之後,咱們辭官回鄉吧。這官我有些做的膩歪了。費心費力的做事,連累的妻兒都不得安生。最後做了事還要被上官指責,這個官做的實在沒趣的很。再者,咱們出來幾年了,我都沒能回去看看父母,實在是不孝。”
兩個人自從來到這鎮東,因為靜涵懷孕生子的緣故,過年都沒能回去。也就是靜涵回家住了那一段時間而已,子軒有公事牽連著,更是沒機會回去了。
“好,你怎麼做都好,你做官,我陪著你。你回家種地,我也一樣陪著你。不管你做什麼,我都是你的妻子,我會一直在你的身邊的。”靜涵笑了。說實在的,子軒的性格太過耿直,做事也是十分認真,不會那些陽奉陰違的作法。在官場上,要不是有李銘瑞的照顧,恐怕早就得罪了人被罷官了。
“得妻如此,夫復何求?”子軒感慨道。
“好了,趕緊起來梳洗一下,今天就別去衙門了,陪著我還有兒子們在家玩吧。好好地歇一天,明天才能打起精神來處理公事。咱們不管以後,如今還在這個位子上,就得對得起當地的百姓。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該做的咱們還得做。”靜涵找來乾淨的衣服,給子軒,讓他換上。
子軒換好了衣服,又梳洗了一番,兩個人這才出了屋子。正好看見清遠不知道從哪裡弄了個螞蚱,正拿著玩呢。
清遠一看見父親,直接就跑了過來,“爹爹,抱抱。”說著,就伸著小胳膊讓子軒抱。
清遠的相貌,隨了子軒的地方多。唯獨那雙眼睛,靈動非常,一看就知道是個鬼靈鬼精的,像靜涵。
子軒彎身抱起大兒子,看了看兒子手裡的大螞蚱,“這是誰給你抓的啊?”
“是長興叔叔給抓的,叔叔說,這東西可以烤了吃。還說以前他小的時候,最愛抓這東西吃了。”清遠略微皺著小眉頭,有些難以理解,為什麼長興叔叔愛吃這種大蟲子呢?
子軒笑了,被兒子的話勾起了童年的回憶。可不是麼?以前最愛的就是到野地裡,抓這種大大的螞蚱,然後把頭揪下來,扔到火裡燒熟了吃。在那個時候,這可是難得的美味呢。
“兒子,這些東西,是爹爹小的時候吃的。那時候沒有好東西可以吃,爹爹就會領著二叔一起,去外面抓了螞蚱回來,然後燒了吃。現在你有很多好吃的,這東西還是留著玩吧。”子軒看了看清遠手裡的這隻大螞蚱,還別說,個頭可真是不小呢。後面的大腿已經被摘掉了,翅膀也被弄沒了,只留下前面的四條小腿,這傢伙,在劫難逃了呢。
“嗯,我可不想吃它,留著陪我玩吧。”清遠雖然小,但是口齒伶俐,一點也不像是個四歲的小孩子。“爹爹,弟弟在看你呢,你放我下來,抱抱弟弟吧。你都好長時間沒跟我們一起玩了。”清遠十分疼弟弟清遙,扭動著小小的身子,讓子軒放下他。
子軒放下大兒子,然後從靜涵懷裡接過了小兒子,在清遙柔嫩的小臉上親了一口。“兒子,想爹爹了沒有?”
這個小傢伙才一週歲零兩個多月呢,很多話還不會說,只是笑呵呵的趴在子軒的身上。嘴裡叫著爹爹,然後直接在子軒的臉上吧唧親了一口。
子軒的心裡無限滿足,“娘子,咱們什麼時候生個女兒吧,這要是再有個女兒,那可就更好了。”子軒還是希望能有個女兒,像靜涵一樣的女兒。
靜涵失笑,這事情哪裡是他們可以做主的?
春杏過來,“老爺,夫人,廚房那邊已經準備好了中午飯,是不是先吃飯啊?老爺早晨就沒吃飯的。”如今春桃已經嫁人了,春杏年紀小,訂了親還沒成親呢。當然了,她們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