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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辦事不說,連個回話都沒有,欺負人也沒這麼欺負的吧?”

魏海烽被窩在那兒,氣得心肝肺直顫。半天,他說出兩個字:“離婚。”

本來,他要說的是“庸俗”——第一,他要是能當上“副廳”,他為什麼不當?這事兒又不是由他自己說了算?他沒當上,他也著急,你做老婆的,就不能給點溫情脈脈的人道主義關懷嗎?第二,退一萬步講,難道兒子上不了重點,天就塌了?丈夫升不上“副廳”,婚姻就沒有意義了?再說,“副廳”和兒子上重點本來是兩件事兒。“副廳”是“副廳”,兒子上重點是兒子上重點,難道上重點中學的學生都有個老子做“副廳”嗎?這是什麼教育觀念?不教育兒子自己努力,倒來批評做爹的沒本事以權謀私。庸俗!太庸俗!這樣教育,能教育得好兒子嗎?但這些話,魏海烽都沒有說出來。他沒有說出來不是因為他修養好,而是他知道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關係,他的話越重,陶愛華的反擊就會越猛烈。比如他說陶愛華庸俗,陶愛華就會說,我倒也想高雅來著,每天喝喝茶插插花,穿穿貂皮大衣,閒著沒事兒去醫院擁抱擁抱艾滋病人,我也想高雅呀,你倒是讓我高雅一個?水仙花高雅,那是養出來的;波斯貓高貴,那是寵出來的。我嫁給你,我還沒嫌棄你沒讓我穿金戴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你倒嫌棄我庸俗來了!魏海烽,你說說看,是我庸俗還是你窩囊沒能耐!

“離婚!這可是你說的,魏海烽。離就離!”陶愛華不卑不亢,步步緊逼。魏海烽沒有出路了,他拉開門,出去了。身後,關上的門被猛力拉開,然後又狠狠地再撞上,“砰”的一聲。魏海烽閉了閉眼,他知道陶愛華最煩他這樣一走了之,可是他實在厭倦了和陶愛華的唇槍舌戰,有什麼意義?說來說去,就那麼幾句車軲轆話,無非是她瞎了眼嫁了他,他沒出息,辜負了她,還有什麼?反反覆覆就是這些個事兒。

魏海烽想起自己的導師王友善,當年他要和陶愛華結婚,王友善是不同意的。王友善話說得很明白,他說,海烽,一個善良的男人如果娶一個庸俗的女人,這一輩子就完蛋了。庸俗的女人目光短淺,對生活沒有建設性,她們日子過得不好,就抱怨,說自己嫁錯了人;日子過得好,就沾沾自喜,到處炫耀自己的幸福生活。這種女人沒有靈魂。跟她們在一起生活,無論過得好過得壞,都是很可怕的。王友善認為一個好女人,應該是他亡妻那樣的,跟著他一輩子,日子過得好了,也不到處臭顯擺;日子過得不好,也不覺低人一等。魏海烽沒見過師母,但聽說是一大戶人家的女兒,早年陪王友善留學海外,後來新中國成立,雙雙歸來,一生追隨王老先生,無怨無悔。魏海烽覺得這樣的女子,早死絕了,就算還有,也輪不到他娶。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講門當戶對的,王友善的祖父是中過舉的,而魏海烽則沒有這樣輝煌的家世,哪怕是曾經的片刻的過眼雲煙式的。

魏海烽的母親是小學老師,算起來也是個小知識分子,生下海洋那年,死了丈夫,人家都說魏海烽的母親命硬,剋夫。老太太是個明白人,她對魏海烽說,兒子,那些倆胳膊隨便一伸就是一隻金鳳凰的姑娘,咱家可不能要。你娶回家供著啊?

有一年寒假,魏海烽的一位高中女同學忽然帶著一姑娘到海烽家來玩,女同學聽說是高攀了本城的一位區長,已經懷上孩子,那隨身攜帶的姑娘是女同學的小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