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任星又拿了一隻起來,在旁邊放了椒鹽茱萸調料的碗裡蘸了蘸,第二次又送進了嘴巴。
嗯!!
這個感覺更好了,比起炸豬肉來說,肉味肯定不夠,但是卻很有嚼頭,並且還能吃到一絲肉味,而且沒有什麼騷臭異味。
考慮到蝗蟲本來就不是正常的吃食,所以挺難得。
任星覺得,如果有一壺小酒喝著會更完美。
肯定比炒豆更加像下酒菜。
旁邊的人看著任星津津有味的吃著,感覺更加怪異了。
但是也有膽大的人。
一個三十來歲的男子就湊了上前,大聲嚷嚷道:“任掌櫃,這蝗蟲能吃?”
“廢話,你看我不在吃嗎?”任星道。
“味道怎麼樣?”男子好奇的問道。
“還行,如果配著小酒,那會更好。”任星笑道。
“您開玩笑的吧……”
“是不是開玩笑,你拿點去嚐嚐?”
“不不不!”
男子趕緊的拒絕。
任星正要再說什麼,旁邊又來了幾個肩扛手提蝗蟲的農民,他拋下一句“你要吃就自己拿”之後,便到那邊處理收購了。
男子遲疑了片刻,看到這邊炸蝗蟲的幾個夥計,也在邊炸邊吃,不像是作戲的樣子,便試探著從簸箕裡面拿了一隻出來,慢慢的放進了嘴裡。
“嗯……嗯……”
他一開始皺著眉頭,慢慢的咀嚼得越久,臉上的笑容就越多。
伸手拿第二隻吃的同時,他腆著臉對旁邊的店小二道:“小哥,剛才任掌櫃說讓我可以拿,你看給我包一包回去行嗎?”
“這個……好吧!”
店小二想了想,從裡面拿出了包裝滷味的油紙,給他包了大概一斤左右,再用麻繩包紮起來。
男子拎著麻繩包兒就往外走。
旁邊早有不少看戲的民眾都詫異極了。
“小鄧,你要帶回家吃啊?”
“蝗蟲你都敢吃?味道怎麼樣?”
隨著有人問話,漸漸的也有人湊到了油鍋前,詢問了店小二之後,也拿起炸蝗蟲放進嘴裡吃。
無一例外的,這些人都紛紛向店小二要了一包,和饅頭放在了一起,喜盈盈的回家了。
榜樣的作用是無窮的。
有了一個就有第二個、第三個……
不一會兒,所有買米粥和饅頭的人,都習慣了買完之後就到炸蝗蟲的油鍋前,拿一包炸蝗蟲回家。
反正都是免費的,不要白不要。
一旁假裝忙著的任星,見狀臉上露出了笑容。
世子殿下真是腦袋很聰明,找了幾個這樣的閒漢來幫襯著作戲,一下子就讓人們接受了。
按照這種狀況,一天起碼能送10000多斤的蝗蟲出去。
想要蝗蟲好吃一點,油肯定要足夠。
油脂浸透了後,蝗蟲就會酥脆噴香,口味不敢說多好吃,但至少是可以當一個零嘴兒。
妙味樓的豬油可是多得很,這些天囤積的、只是分離出來了甘油的豬油,可是有數十萬斤。
不管他們回家後會怎麼吃,炸蝗蟲已經勉強能當肉了,就著饅頭和米粥一起吃,那不是美哉美哉嗎?
(關於群居蝗蟲能不能吃,請見91章註解,不再多說了,免得你們又說我水!摸著良心說,我水嗎?不!)
……
注:《宋書·長編卷267》:“熙寧八年,詔有蝗處,監司提舉乃幕人,得蛹五升、或蝗一斗,給細色谷一斗;蝗種一升,給粗色谷二升,給價錢者作中等實值。”
宋朝人太有錢,這個價格給得太高,接近於1斤糧食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