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對方只同意給遇難礦工的家屬賠償三萬,後來經過幾輪談判,才變成了九萬。不簽合同,便不能見父親屍體,不能火化,無奈之下母親只能哭著簽了字,這才把父親的骨灰帶回了家。
那時他的心裡盛著的是對這世間惡人當道卻無力抗爭的憤怒,是少年喪父的欲絕悲痛。
父親走後,母親用瘦弱的身軀撐起了整個家,生活也漸漸回到了正軌。那時的他下定決心要努力讀書,一定要走出這個縣城,帶著母親與妹妹過上好的生活。可就在高考過後,在他剛剛得知自己考上東林大學以為終究要迎來黎明的時候,命運給了他更加沉重的一擊。
他12歲的妹妹被人殺了。
殺人的是她隔壁班的一個13歲男孩,把她先奸後殺,然後夥同他的父母將屍體埋在了他們家後山上。
他的妹妹,他那麼小還未來得及長大的妹妹,在被侮辱之後身上被捅了十一刀,活活流血而死!而殺人的男孩還在洋洋得意地宣揚自己未滿14周歲,不僅心無愧疚,反而因為有了法律的依仗而有恃無恐。
母親因為妹妹的死哭暈過去了好幾次,若說父親的離去她尚且能夠為了兩個孩子強忍住悲傷挺過去,那麼這次妹妹的離開,還是以這種方式的離開,基本上已讓她哀毀骨立、淒入肝脾,徹底斷了她的生機。
殺人兇手因為是未成年人,需要被保護,所以他的名字無法出現在新聞上,他的所有照片都被體貼的打上了馬賽克。
因為他年紀還小,以後還要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不能讓人們知道他的名字,不能讓人們記住他那張醜惡而得意的臉。
周圍的鄰居聯名簽字,要求警方將這個13歲的惡魔終生監禁或判處死刑。然而能有什麼用呢?那天真的萬人書上的每一個名字都很沉重,可終究重不過法律。
原本還抱著一絲僥倖希望的母親,在一審判決的結果下來後終於再也承受不住,跳湖自盡了。
從那日起,他終於永墜地獄。
在諮詢多個律師二審可能的結果後,全部律師都認為維持原判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他終於拿起了刀。
既然老天不肯幫他,法律不肯幫他,那就只能由他自己來為妹妹討一個公道,為他的母親討一個公道。憑什麼好人不長命,惡人活千年?
如果只能用惡來制裁惡,那他不介意也化身惡魔,拉著那個洋洋得意絲毫不愧疚的殺人犯一同去地獄逛逛。
趁著取保候審的階段,整整十一刀,一刀不多,一刀不少,他全部替妹妹還了回去。
那個小惡魔一開始還害怕得求饒,可是後面知道自己恐怕逃不過去,反而開始向他大笑著描述他的妹妹在死前是多麼的害怕,多麼的痛苦。
聽著那些話,他的身體都忍不住跟著顫慄。
最後,沒有任何想要逃的想法,他便坐在屍體的一旁等著警察前來,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被判處死刑。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嘛。
不悔。
可是沒想到再睜眼時他面對的不是無邊地獄,而是比地獄更殘酷的地方。
接受法官的邀請函,玩上十場狼人遊戲,若能生存到最後,就有機會獲得新生,實現一個願望。若不接受,便會立即恢復死亡狀態。
為了那個願望,他最終還在那張邀請函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他想讓他的家人全部回來。
從此k這個字母便代表了他。
那時的他,還並不知道自己將要面對的是什麼。
狼人遊戲,每次人數為十二人,四神四民四狼,共分為兩個陣營。每個人在進入遊戲世界前會拿到屬於自己的人物劇本,劇本中會介紹角色的姓名、長相、性格、過往經歷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