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軒靠近了才看到程守如的前襟鎧甲上有些血跡。
“沒什麼了,被羅大個子長刀拍了一下。”老程的面色有些蒼白,臉上的表情也有些赧然,他自嘲的笑了一下,“以後再也不和羅大個子比試了,這傢伙就像一塊石頭,挑不動,刺不著,等他拿出弓箭來,還要加上躲不開,娘咧,太欺負人了。”
“據四娘說,每天他營地裡的那些白皮的傢伙都要搏幾次,十幾二十個傢伙都困不住他,咱們這種正常人就別比了。”李軒算是半安慰的對著老程說道。
“我看,那個岡薩斯還有黑傢伙那噶就足夠我應付的,另外那個比羅大個子還高的傢伙我就只能用長兵器招架了。”老程也不算自貶,他是實事求是了,從體形和兵器來看,對上他說的兩個也沒什麼必勝的信心,另外的那個叫斯坦的傢伙就像一個巨人,估計近身更不好應付。
“羅家三郎的手下確實夠兇悍,據說都是在殺戮場中打混多年的傢伙。”李軒作為大管事,自然有途徑瞭解多方面的資訊。
“軒老弟說的沒錯,那些傢伙看著就是滿身的血腥氣。”程守如接過旁邊的兵士遞過來的馬槊,有些心疼的看著上面碰撞的痕跡,隨口應付道。
“嗯,那第二局還比不比?”李軒轉頭瞧了遠遠的回到人群中的老羅一眼,然後問程守如。
“比!為啥不比?”程守如的嗓門無形中高了一些,“我就不出場了,羅大個子也不許下場,兩方各一百人,我手下那些都尉校尉都要到場。我老程吐血了,那些混賬王八蛋也不要想躲清閒,都要給我體驗體驗。”
“啊……”李軒有些無語。
程守如也不理會他,一個人嘟囔著,“叫這些混帳東西鼓譟我,應該要羅大個子的手下把他們都鑿的鼻青臉腫才好……”
第七十三節 比試(三)
回到休息區的老羅才恍惚意識到第一局的比試不會超過十分鐘,還包括戰鼓響起之前的時間。就如同後世賽馬會上的“叼羊”比賽,很激烈也很短暫,完全不是所謂小說中大戰幾百回合之類的荒謬。
文人們或者說民間流俗文化中,總是把他們不熟悉的戰爭化作演繹的一部分,好像他們曾經真的看到過一樣。
第二局的比賽很快就準備好了。
老羅和程守如都不會下場,而是在後面壓陣指揮,給老羅的感覺就好像是一場規模宏大的橄欖球比賽,只不過沒有那個橄欖型的球,需要搶奪的也不是球,而是揮著短棒塗抹在對手身上。
沒辦法,為了避免真正的傷亡,只能如此。
老羅這邊一百人,除了僅有幾個身上有傷的傢伙,連同最早在士麥那斷腿的兩個倒黴鬼都能上場了,統一全身披甲,單手持盾,鳶形盾,另一手不是不是單刀或者釘子錘,而是稍微輕巧的硬木短棍子,棍子的前端都塗著白色粘土,只要把粘土弄到對手身上,就可以按照部位的不同算作殺傷。
另外一邊的工匠營守衛部隊,也是差不多的裝束,只不過不同的是他們手裡拿的小圓盾,靈便輕巧是夠了,但是防禦的有效性就不好說了。
比試開始前,照例的是雙方列隊。很像後世街頭的混混們約架講數,不過這場面裡,沒有小片刀、西瓜刀、不鏽鋼管、麻花螺紋鋼以及棒球棍之類的玩意兒。有的是滿身盔甲的彪形大漢,有的是真正厚重的鳶形盾,小圓盾,這可不是混混們約架用來防禦的鍋蓋之類的東西,甚至比防暴警察用的玻璃鋼護盾更加具備威懾力的攻擊武器。
兩邊人的正對速度完全沒法比,老羅根本就不去管理,他手下的人就開始自行列隊,而且整個隊伍鴉雀無聲,快速有序;另一邊的人則是喧鬧得很,連同沒有恢復狀態的程守如也在裡面大呼小叫。
李軒關注的瞧著場上人的表現,又有些好奇的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