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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所要的,吉姆。我的意思是,他會不會願意從已經到我手裡的錢中拿出——比方說一千鎊——分給我?”

“我敢肯定他會的,”我說,“因為本來每個人就能分到一份。”

“還讓我坐船回去?”他又精明地問。

“嗨,”我說,“鄉紳可是個正人君子。再說,我們把那幫傢伙打發掉後,還需要你幫忙把船開回去呢。”

“對呀,”他說,“你們還真需要我幫忙呢。”

他好像鬆了口氣。

“現在你聽我說,”他接著說道,“我把一切都告訴你,福林特把寶藏埋在這座島上時,我就在他的船上。他帶了六個人上岸——六個身強力壯的水手,他們在岸上呆了一個禮拜左右,而我們就在‘海象’號上等著。一個晴朗的日子,福林特獨自駕著小船回來了,頭上還裹了一塊藍色頭巾。當時太陽剛剛升起,他的臉看上去沒有一點血色。你聽我說,他回來了,而其他六個人都死了——死了而且埋了。他是怎麼把他們幹掉的,船上誰也想象不出來。反正免不了惡鬥、兇殺和橫死,而且是他一個人對付六個人。比爾·本斯當時是船上的大副,高個子約翰是舵手,他倆問他寶藏在哪裡。他說:‘嘿,你們要是願意,可以上岸去,留在那裡。不過現在船要出發尋找更多的財寶,沒時間恭候!’這就是他的原話。”

“嗯,三年前,我在另一條船上,碰巧又看到了這個小島。‘夥計們,’我說,‘福林特的財寶就藏在這裡,我們上岸去找吧。’船長聽了很不高興,但水手們同意我的意見,於是我們上了岸。我們找了整整十二天,他們每天都把我臭罵一頓,而且一天比一天罵得厲害。終於,他們有一天全都上了船,對我說:‘本·剛恩,給你一支火槍,一把鏟和一把鎬。你就留在這裡慢慢尋找福林特的寶藏吧。”

“就這樣,吉姆,我在這裡呆了三年,從那天起就再也沒有嘗過一口文明人的飯菜。你現在好好看看,瞧瞧我這副樣子,還像個水手嗎?你肯定會說不像,我自己也會說不像。”

說到這裡,他眨了眨眼睛,使勁捏了我一下。

“你就這樣對你那位鄉紳說,吉姆,”他接著說,“就說,他自己也說不像。整整三年,不管是白天還是黑夜,不管是天晴還是下雨,這島上就只有他一個人。有時候他會想起一段祈禱文(你得這麼說);有時候他會想起他的母親,如果她還活著的話(你得這麼說);但本·剛恩大部分的時間(這你一定要告訴他)——都花在了另一件事上。然後,你就像我這樣捏他一下。”

他又極為信任地捏了我一下。

“然後,”他又接著說道,“然後你就這麼說,剛恩是個好人(這你一定要說),他對貨真價實的紳士的信任遠遠超過——記住,遠遠超過——對靠運氣吃飯的紳士的信任,因為他自己從前也是一個冒險家。”

“嗯,”我說,“你說的話我一點也不明白,不過這無關緊要,因為我還不知道怎麼回到船上去呢。”

“喔,”他說,“這倒確實是件麻煩事。我倒是有條小船,是我憑兩隻手做的,就藏在那塊白岩石下面。萬不得已時,我們可以在天黑後試試。嗨!”他叫了起來,“那是什麼?”

就在這時,雖然離日落還有一兩個小時,一聲炮響震得島上回聲不絕。

“他們已經開火了!”我叫道,“快跟我來!”

我一下子把所有的恐懼都拋到了腦後,開始向大船停泊的地方跑去,那個穿山羊皮的被放逐的水手輕鬆地跑在我的身邊。

“向左,向左,”他說,“向左邊跑,吉姆,好夥計!儘量在樹底下跑!這是我打死第一隻山羊的地方。它們現在都不下到這裡來了,全都躲在山上,因為怕本·剛恩。啊,這就是同墓,”——我想他要說的一定是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