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的從媒體上消失。
國內影視圈每天都有事情發生,不可能一直圍著一個話題轉,按理說這是正常現象。
但圈內人心裡明白,這叫做冷處理。
所謂冷處理,也叫做低調處理,不報道,不聞不問,任其發展。
媒體上時常說誰誰誰被封殺了,這種說法不準確,圈子裡沒有封殺的說法,是媒體為了引起讀者關注想象出來的說辭,後來被讀者認可了。
一旦某個明星遭到了冷處理,就會說被封殺了。
封殺這種詞彙顯得過於霸道,無論是總局還是影視公司都不會說我要封殺誰。
相應的詞彙應該叫做“雪藏”,藝術化一點的就是“冷處理”。
這次遭到冷處理的不是林曉玲,而是針對《回家》這部電影,林曉玲沒有受到太大影響。
“不就是有負面報道麼?至於這麼做麼?”林曉玲不滿道。
“你就知足吧,能准許你在影院正常上映就不錯了,要是拖上個兩三年再上映,誰還記得這部片子啊。”林子軒淡定道。
“可影院也太過分了,整個京城就只有兩個複製。”林曉玲鬱悶道。
對於一部獲獎的熱門電影來說,這種做法確實有點過分,不過院線有自己的說法。
他們不看好《回家》的票房前景,複製也是要錢的,能有兩個複製放映就不錯了。
兩個複製意味著在京城的電影院只能有兩塊熒幕放映《回家》,這和《生死抉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排片率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這麼安排,《回家》的票房能好才怪。
《回家》當初在總局審查的時候並沒有發現太大的問題,應該說大家不覺得影片中的判決有問題,國內就是這麼個情況,相當真實。
在八十年代,一個普通的工人家庭,誰會請律師辯護啊。
那時估計律師都不多,更何況收費不菲,公益律師更是少之又少,老百姓的法律意識淡薄,覺得法院判決肯定就對了,不知道透過辯護還能減輕罪行。
整件案子相當清楚,就是個殺人案,事實證據俱在,直接就宣判了。
十七年後,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大家仍然覺得很正常,直到國外媒體提出質疑。
整個案件裡律師在哪兒?法律援助在哪兒?
在歐美等國家,律師在社會生活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種作用有好有壞,不好評價。
在西方媒體看來,《回家》這部影片展現了華國國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這是影片遭到冷處理的原因之一。
當然,就算不冷處理,《回家》的票房也不會太好。
故事情節那麼沉悶的片子觀眾的反應可想而知,只有文藝片愛好者才會覺得有內涵。
趁著拿獎的熱乎勁,觀眾還有印象,在影院裡來個半月遊,收穫幾十萬票房就行了。
這是院線對於文藝片的普遍做法,並不是特別針對這部電影。
要真是被院線擱置個一兩年再上映,那才叫真的慘。
本來就不指望這部片子的票房賺錢,林子軒的態度相當淡然,他用和華國電視臺的關係,把《回家》賣給了電影頻道。
雖然只有十幾萬,也是一筆收益。
不過作為導演,林曉玲還是希望自己辛苦拍出來的影片能有更多的觀眾看到。
獲獎是一種滿足,觀眾的評價同樣是一種滿足。
“你就不要管這部片子了,要往前看,有時間想想新片,姜哥的片子被禁了也沒說什麼,現在都開始談新片的投資了。”林子軒舉例道。
“老哥,你請公司的員工看電影唄。”林曉玲提議道。
“我請他們看《泰坦尼克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