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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天,快速躍動的數字,喧囂沸騰的人聲,以及季禮身上清爽的皂香成了充斥曾淺大腦的全部。

晚上營業結束,曾淺疲憊的都說不出話來,坐在腳踏車後座,迎著晚間清涼的微風,腦門頂著顧憶城的背,閉眼休息。

“明天還來嗎?”

“嗯!”她低低的應了聲。

曾淺並不是有毅力的人,但第二天果然照她說的又準時去了,還有後來的很多天,風雨無阻,這一舉動給她平時的散漫形象攏上了一層薄紗,開始變得模糊。

工作流程漸漸摸熟,曾淺的差錯越來越少,期間季禮不曾表現出絲毫煩躁,倒是顧憶城時不時的訓她毛手毛腳,滿臉嫌棄。

趁客人少,曾淺嘗試著給鮮果削皮,一個沒注意鋒利的刀口劃破了食指,她愣了下,隨即被顧憶城一撞。

“快去貼創可貼。”他接過曾淺手中的東西,嘀咕:“真不省心。”

曾淺還沒來得及反駁,手腕率先被一股溫熱所覆蓋。

“我帶你去消毒。”季禮這樣說,然後拉著她的手走向內間。

近在咫尺的背影消瘦,卻挺直欣長,他的腿跛的並不厲害,因此走動時的搖晃幅度很小,但是看著黑色休閒褲下包裹的長腿,曾淺依舊為他感到惋惜。

傷了手後,顧憶城嫌她礙事,沒再讓她繼續碰那些刀刀罐罐。

炎夏的午後行人很少,連帶著店內的客人也不多,曾淺靠在收銀臺上看他們倆來回收拾。

沈晨瑤便在這樣平常的一天走進了這家店門,她開口的第一句話不是要點什麼東西,而是樂呵呵的說:“喲,招人了?小帥哥小姑娘的,真是青春洋溢啊!”

這是一個十分熱情開朗的人,從她毫不掩飾的笑意中可以感受到。

至於她的身份,在季禮給她端去一杯透明的涼開水後破解,曾經的大學同學,也是交往多年的女友。

這一晚回家,顧憶城破天荒給曾淺買了個最愛的肯爺爺漢堡,並且首次沒有諷刺她的最愛,宛如無聲安慰。

【他的柺杖居然有名有姓】

和季禮低調沉穩的性子相反,沈晨瑤是個十分開朗活潑的女孩,她開始每天來飲品店串門,一坐就是一天。

她絮絮叨叨說很多話,曾淺只記住了一句。

“季禮啊!季禮可難追了,但好在被我一句話拿下了。”她頑皮的擠擠眼,“因為我想做他一輩子的柺杖。”

季禮是不需要拐杖,但他卻擁有了一根專屬的,有名有姓的柺杖。

說這些話的時候沈晨瑤絲毫沒有避諱著季禮,落落大方的姿態,將一個人的殘缺表現的如此無關緊要。

她比曾淺有勇氣多了,因為曾淺連聲原因都不敢問。

【有種相遇叫十一號公社】

啊,這題不會,啊啊,這題也不會,啊啊啊,三題不會!

今天曾淺輪休,這個時間她本可以在家好吃好喝的窩沙發看電視,或者玩電腦。

但暑假過半,她的作業還沒動過,感覺就算發工資都不能治癒她了。

曾淺沮喪的將筆一摔,裝死,趴在了桌子上。

顧憶城拖著拖把過來推了推她的腦袋,“打瞌睡就回家,別在這礙事。”

曾淺轉頭看他,臉依舊貼著桌子,目光哀怨,“你的作業呢?昨天說好的。”

要借給她抄!

“忘了。”

啊,這人真是好惡劣!曾淺內心咆哮,腦門猶如被千萬頭草泥馬啃過,猶是如此,她也不敢抱怨半句。

就怕顧憶城撒手不幹了,對本次暑假打工他是很有異議的。

顧憶城目光往她作業本上一掃,大片的空白使他臉上掛上了慣常的嫌棄。

“你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