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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等一會兒我給你剝。“阿柳媽笑著抬頭,又問:”怎麼樣,奶奶沒有兇你吧?“
”嗯,沒有,可是奶奶老是看我的腳呢?“青柳抬頭對姆媽,眼中全是不解。
阿柳媽聽了心裡咯登一下:壞了,剛才怎麼沒想到這上頭來呢,小心翼翼地幫青柳隱瞞了兩年,沒想到今天婆還是讓婆婆發現了,唉,這下,阿柳可是要吃苦頭了。
章節目錄 第二章裹腳(1)
第二章
纏足,又叫裹小腳,是中國古代一種用於女子身上的陋俗,即在女孩小時候即將腳用布緊束,使足骨畸形變小變尖,腳面成弓狀,時人溢之為美。據史載,裹腳的習俗起於隋唐,盛於宋明,滿清入主中原後曾一再下令禁止纏足,但此時民間纏足已慰然成風根本禁止不了,到康熙七年只好罷禁。之後纏足之風越盛,在清代進入了全盛時期,可謂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在那個年代裡的女子,無論貧富貴賤紛紛纏足,甚至遠在西南西北的少數民族也染上了這個惡習。女子腳的大小和形狀成了評判該女子美醜的標準,也影響到她今後的終身大事,那時,男方迎娶女人都以腳小為榮,腳大為恥,在夫權社會里男人這種畸形的審美觀直接成為女人為了迎合這種審美而對自己身體作重要改造的主要原因。
辛亥革命後,纏足陋習被禁,到了民國五年的今天,大都數城市裡的裹腳惡習基本絕跡,但在農村,因為害怕女孩有一雙天足長大後嫁不出去,仍有不少人偷偷地給自家女孩裹腳,所以在楊柳村這種事更是司空見慣不足為奇。阿進的女兒芙蓉比青柳大了幾個月,早在兩年前就開始裹腳了,把個小女孩疼得天天啼哭不已,這還不算,裹了足,這女孩行走不便,基本上就不出來了,成天呆在了家裡。
女孩的纏足年紀一般在四歲至六歲之間,年齡小其足骨嫩,緊緊包裹後其足易於變形,但自然也痛苦無比,阿柳媽就是四歲時她媽給她裹成了一雙三寸金蓮的。阿柳媽對當年經受過的錐心痛苦至今難以忘記,她實在不忍心自己的女兒同樣也經受她曾經歷過的,所以一直拖著沒給青柳纏,誰想到此事今天還是讓婆婆給發現了。想到這裡,阿柳媽嘆了口氣: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一切還要看青柳自己的命了。
第二天上午,阿柳媽正在堂屋裡採繭子。今年向張財主家賒了三張蠶種,從蟻蠶到“上山”(蠶的一生分為五齡階段,經過幾次蛻皮後進入大眠最後一個階段,大眠後即進入第五齡,幾天後蠶變得通體透明後五齡蠶即成為成熟蠶,將吐絲成繭,蠶農將蠶吐絲結繭過程稱為“上山”)她付出了不知多少心血,現在看著手中用稻草紮成的蔟器上滿是雪白溜圓的繭子,尤如一個個銀色的小元寶,阿柳媽心裡不由樂滋滋的,如果今年繭子能賣個好價錢,這蠶種的賒帳和買葉錢不光可以全還了不算,還會有多餘,到時候在鎮上醬園裡的欠帳也可以還上了,嗯,如果還有餘多的話還要和阿根一聲,託媒人給阿大個親,阿大都十八歲了,該到娶妻生子的年紀了……嗯,還有阿大的棉襖也太小了,穿在身上緊崩崩的,萬一不小心讓他給撐破了,阿三就穿不了啦,得給他做件新的了;阿三的棉襖麼得剩給阿五穿了……唉,最要緊的是阿柳,希望睡了一夜後婆婆會忘了阿柳的腳,老天保佑讓阿柳逃過這一劫吧……
“阿根大娘!”
阿青媽忽然聽得外面有人在叫,停下手裡的活,往外一看,心裡頓時“別別”跳,正是怕什麼來什麼,叫她的人偏偏就是婆婆嚴氏。
阿柳媽將婆婆迎進屋裡,給她倒了一碗茶,那茶葉還是阿根去斜橋鎮上賣柳條籃子時買回來的,是一包要十文錢呢。平時阿根在家裡都捨不得泡。
“阿根大娘,知道我來是為了什麼嗎?”嚴氏板著一張老臉道。
阿柳媽心裡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