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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頁

的事。」

「媽媽——」

「我只是沒有能力反對,別以為我贊同。」她回房間裡去了。

習興元知道後,也不問母親有些什麼牢騷,我這個中間人自然一字不提。他跟我們母女倆相處這麼久,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多說也無益。

他很振奮,立刻要籌備婚禮。

我問:「不是說越簡單越好嗎?」

「此刻仍然是很簡單,你放心好了。」他說:「舉行一個酒會,立刻乘飛機走。」

「什麼樣的酒會?」我笑問:「請一千多個人那種?」

「正是。」他吻我的手,「否則別人怎麼會知道我娶得一個美麗的女孩子?」

我的情緒也重新高漲起來,「隨你去辦,總而言之,我必然奉陪,那好了吧。」

沒想到我們的婚禮引起其餘人的不快,是習的前妻。

她趕了來大吵大鬧。

就當看我的臉與興元駁火。

「結婚?我的孩子怎麼辦?」

興元很耐心的說:「孩子跟以前一樣生活。」

「你們搬出去住?」

「不,我們仍然在此地住。」

「什麼?叫我的孩子跟一個陌生女人住?不可以!」

我冷笑,興元以懇求的眼光要求我冷靜。

她說下去,「不可以,我會找律師商量,我會領回我的孩子。」

「法官早就判了孩子由我撫養。」

「那是因為我不提出反對!」

興元沉默了。

我實在忍不住,「你那麼愛孩子?興元,我們不要受她恐嚇,把孩子還給她。」

興元擺擺手,示意我噤聲。

她嘿嘿嘿地冷笑出來,「還沒過門,晚娘臉就拿出來了,要驅逐孩子了,好,還給我,給人虐待,不如我自己動手,還給我好了。」我氣得發抖。

興元非常沉著。「到底你要怎麼樣?」

她忽然哭了。

我像看一場戲似的,非常意外,鬧完了,別人沒反應,她自己先哭了起來。我真是沒有這種本事,是以母親說我是要吃虧的。

「你不外是要錢。」興元說。

「我要人,你肯跟我走嗎?」她百忙中還要飛出一個媚眼。

是有這樣的人的,我很受刺激:我未婚夫的前妻是個這樣的人才。

「要多少?」

「三十萬。」

「我勸你下次別再來吵。」

她苦笑,「到時米已成飯,我還吵得起來嗎?」很委屈的樣子,「她做了女主人,要趕我走,我也吭不了聲。」

這個女人真是全褂子的武藝,一點都不含糊。

「不得騷擾孩子。」

「別忘了,他們也是我的孩子。」

興元開出現金支票。

不知怎地,我有種感覺,如果嫁了習興元,這種場面會時常發生。

要不我就容忍下去,要不回頭是岸。忽然之間,這次肉帛相見,使我心亂如麻。

她凱旋離開之後,我意料之外的沉默。

興元說:「她是孩子的母親。」

「她這樣零零碎碎的上來勒索吵鬧,你不應慫恿她。」

「我怎會縱容她?」

「你當然有,否則她怎麼會來完一次又一次?」

「我說過,她是孩子們的母親。」

「你不會為我而改變?」

「這種小事——」

「興元,孩子都那麼大了,依蘭已是青少年,就算把她交還給她,依蘭也不一定肯。」

「何必把事情鬧大?」

「你一直護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