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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兵馬及右龍武軍對敘州官錢局的借貸本息及罰息,累計逾二百萬緡,債務由楚廷中樞全部承擔下來,但錢息從每年百分之二十,下調到百分之十,十年內分期歸還本息。

棠邑水軍從鰲山島以南水域撤離,從廬江縣東界始自棠邑縣西界,梁楚劃江而治,官民船皆不逾越中心線;梁國賠償鰲山島水仗擊沉燒毀的大小戰船二百艘。

楚廷解散招討軍,將周炳武召回金陵,駐守荊襄的楚軍只能以右武衛軍及右武驤軍兩部禁軍為主,分駐漢水兩岸,但作為輔兵存在的荊、復、黃、隨、襄、舒諸州州兵總額不達超過一萬五千人。

而之前從湖南、江西等地徵調的總數近五萬之眾的諸州兵都要遺歸原籍。

楚廷水軍除楚州外,水師力量必需由楚廷中樞掌握,諸禁軍、州兵不得再私設水營,楚軍水師所轄戰船總運力不得超過十萬石。

相對應的,梁國駐東湖、歷陽等長江沿岸(含巢湖)的水師戰船,總運力不得超過五萬石。

梁國官屬赤山會的商船總運力則必需在年前大幅縮減到五萬石以下;多餘運力則需要在半年內分拆為十二家以上、互無統屬的私屬船社,方許承擔楚梁之間特定的水路商貨運輸。

梁國在鄧、均、金以及光州,即在鄰近襄樊隨陽的區域內,駐兵總數不得超過兩萬;在南內史府(巢州、滁州)境內,含水軍,駐兵總規模不得超過三萬人;在敘州駐軍不得超過五千人。

淮西及鄧均梁金諸州,以雙方目前所控制的區域確定新的陸地邊界,楚廷承認大梁對敘州當前的統治權,並同意敘州外圍、名義上臣屬於楚廷的辰思等羈縻州,與敘州保持舊有的商貿關係,不受楚廷的限制。

同時楚廷允許東湖與敘州及淅川之間每兩個月定期透過水路,安排原則上總運力不得超過兩萬石的商貨及人員往來,但在楚國境內需要全程接受中樞水師戰船的監管。

梁楚之間的商貿註定不可能完全不受限制,但楚廷同意兩國互市,並同意在長江、漢水、贛江、湘江、漢水及太湖沿岸的經制州,設立貿易點。

相應的,梁國也同意放開東湖、棠邑、巢州、滁州、壽州、霍州等地的邊貿,允許楚國的商貨進入。

雙方互免關隘過稅及市泊稅。

楚廷同意蜀國駛自渝州等地的商船,經長江水道與梁國南內史府進行邊貿。

梁國對楚廷稱臣,並歲貢一百萬緡,並向將作監及御醫局公開涉及造船、製藥、制酒、制弩等六十餘項最新的工造技術,同意楚國子監每年選派四十人入洛陽學堂進修新學,允許楚廷在洛陽及南內史府派駐使臣;雙方共同對蒙軍及東梁軍宣戰……

梁國火線任命的鴻臚府卿韓道銘,趕在七月十五日地官節前夕,與楚國戶部尚書、參知政事鄭榆正式簽約宗藩盟約。

除了正式承認淮西及鄧均梁敘等州併入梁國外,這份宗藩盟約也算是給足朝廷的面子;也於梁楚締盟的同一天,新帝下詔審結金陵逆案、宮變逆案。

安寧宮徐後以金陵謀逆、殺戮忠良主犯論處,賜綾自縊;「楚國公」楊汾、章新春、陳德等十六人皆以從犯論處,或賜毒酒、或拖入刑場處斬;太后王嬋兒、襄王楊林以受妖言蠱惑論處,囚居皇陵之側的雲林觀習道贖罪……

楊致堂非但沒能再阻止和談,甚至還只能眼睜睜看著新帝下詔削除周頓等人的將職,追問失軍之罪,侍衛親軍都督府都虞候鄭玄希等將受命登上鰲山島收編島上殘軍,並以此組建歸屬侍衛親軍都督府直轄的新的五牙軍水師。

而自崇文殿廷議之後,御史臺諸多侍御史、監察御史就輪番上書彈劾壽王楊致堂罔顧君父之仇、暗媾胡虜,楊致堂也被迫上書請罪,稱病求去。

也是締結梁楚宗藩盟約的同一天,新帝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