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集中,政務權向各郡縣自主方向分散。
議會以稅收政策調節郡縣、支援軍隊。
合浦郡靠海,桓邦泰守之,也是為了更加方便桓家的鹽業發展。
同理,黃石磊守鬱林郡,也是因為那裡礦產豐富,黃家在那裡發展冶鐵業,資源與資本、技術組合更充分高效。
一分權利一分義務。不僅是桓家、黃家、士家的地盤作了調整,另外五家的優勢與資源也進行了重新配置。
資源得到大幅擴張的家族,承擔的稅收責任自然也大幅提高了。
軍隊要擴編約兩倍,糧餉、兵器、裝置、訓練的開支也會幾倍~十倍增加。
交州議事會不想增加普通百姓負擔,只能透過給大家族最佳化資源配置的辦法,以便增加稅收。
現實就是如此,無論什麼時代,重要資源是天生天長的,但使用權只屬於少數豪族。
士壹擔任交州都督後,沒有先搭架子、組建都督府衙門,而是先與各郡尉們討論交州軍的兵種構成。
秦漢時代,軍隊分四個兵種:輕車、材官、騎士、樓船。
先說樓船。
交州海岸線漫長,河道縱橫,似乎具備建立樓船軍的理想條件。
實則不然。交州暫時沒有對外征伐的計劃和優勢。組建樓船軍,開銷大而作用不大。劃掉!
再考慮騎士。
騎士是必不可少的。
不說別的,單單是驛站信使、軍傳信使,原來編制裡就有。
先鋒突擊營,騎兵不能缺。
護軍、守城衛隊,必須有騎兵。
但是,騎兵是一個十分燒錢的兵種。
在北方草原,一個騎兵的開銷,等於6個步兵開銷;往南一些到非草原的平原,一個騎兵開銷等於10個步兵;到了山地為主的嶺南地區,一個騎兵,花費超過15個步兵。
最後大家經過計算承受力,決定把騎士編制定在8000人,1.6萬騎。
大約相當於是說,有情況發生時,可以往每州派1000騎兵,留1000騎兵機動。
輕車就是戰陣兵和步兵指揮車。這個兵種作用很大,但在嶺南地區,道路崎嶇,交通不便,人數不宜太多。
士壹和郡尉們確定先搞5000乘,1萬人。
“萬乘之國”,過去是國主坐正席的初級資格。相配套的指標是10萬軍隊。
交州實力尚欠。軍隊編制定在10萬,其中輕車5千乘,既合乎禮儀,也合乎軍事科學。
此外就是材官了。
材官就是步兵。
往前幾千年,從有軍隊開始,往後一千多年,材官都是軍隊的重頭。
交州軍隊的材官,確定在7萬人。
這樣定下三軍人數,比頂編10萬人稍低一點。
如此稍留空間,正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