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原本很不起眼的怪物。
俗稱地精。
“我去,那傢伙真是個烏鴉嘴……”黎恩也忍不住咒罵了諾頓兩句。
走南闖北,見過地精的人不少,但今天這卻不一樣。
一般的地精比起猴子來也聰明不了多少,往往髒兮兮的,身無片縷,偶爾穿著些獸皮或者爛布、會製作木棒就算地精中罕見的智者了。
它們的身體素質一般也只有小孩的水平,甚至拿著草叉的農民也能輕鬆幹掉兩三個。
原本它們就像獾、狐狸一樣,只是普通的害獸,偷只雞,糟蹋菜地……難得聚集起十幾個才敢於打劫落單的行人。
然而,出現在眾人面前的地精可不是那麼簡單。
它們比起普通地精要壯實一圈,隱隱看得出肌肉,雙眼中還閃爍著血的顏色,長著鬣狗般的尖牙。
這些地精不僅騎著怪蟲,身穿粗陋的皮甲,手上還普遍拿著木頭削制的武器!
這就像是看見猴子突然直立穿衣說話、成立國家一樣不可思議,眾人都愣了片刻。
就在此時,從路旁草叢中又有幾十支短矛飛了出來。
有三個猝不及防的倒黴蛋當場就身中短矛倒在地上,還有七八人也掛了彩。
騎著怪蟲的地精趁機突進,把試圖阻攔的護衛直接撞翻,地精又補上一矛。
只是一個照面,商隊就出現了兩位數的傷亡!
“打!一起!!”
剩下的十幾個護衛回過神來,又遇上了從草叢中鑽出來的幾十只地精。
它們雖然沒有坐騎,卻也有皮甲和武器,智力也足以說簡單的詞語,確實是個大麻煩。
這些地精幾乎是以五打一,而且配合默契,身上帶著的幾根短矛遠近兼備,居然暫時纏住了大多數護衛。
又有三個怪蟲騎兵來去如風,在旁邊趁機偷襲夾擊,雖然護衛們也不弱,還能僵持一時,但再這樣下去就有些危險了。
尼森剛用弩箭射倒了兩隻地精,就被幾支投來的短矛集火,只好丟了弩箭左右躲閃,拔出匕首準備衝上去近戰。
然而,黎恩比他更快。
只見劍光一閃,人便跨越了三米距離。
首當其衝的兩隻地精完全來不及防範,長劍精準地劃過喉部,立馬就有兩個頭顱飛起。
接著黎恩身體一伏,便躲過投來的三把短矛,又一反手,將一隻衝上來近戰的地精戳個透心涼。
就算用普通刀劍,只要力道足夠也能砍破皮甲,又何況他這一把削鐵如泥的狼咬劍?
他的出色表現嚇壞了一些地精,但馬上吸引了更多的注意力,一個怪蟲騎兵就向他這邊衝了過來。
就像是面對戰馬和騎士的衝擊一般氣勢驚人,但怪蟲也就罷了,地精怎麼可能比得上精銳戰士?
“哼!”
他略微回了一口氣,雙手握緊長劍,全力一揮,便挑起那被刺穿的地精的屍體砸了過去。
地精屍體好歹也有幾十斤重,和速度極快的怪蟲撞上肯定要出事。
那騎在蟲背上的地精連忙駕馭它繞開,然而這樣一來速度便減慢半拍,倉促間更露出了些破綻。
黎恩劍尖一抖,便向它那邊衝去。
不用怎麼思考,這就是身經百戰的本能。
擒賊先擒王,正要斬殺一個騎兵,狠挫它們的氣焰!(未完待續。)
第三章 火焰
就在怪蟲騎兵露出破綻的剎那,黎恩已經衝上前去。
雖然手中狼咬劍銳利異常,他也不會一直硬碰硬,滴水況且能穿石。
怪蟲伸著大顎咬來,卻被他一閃身正好避開,連衣角都沒有觸及。
手中長劍一橫,又格開蟲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