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皇身體重要,這事就不要再驚擾父皇了!這案子明日報大理寺並查吧!」楊元溥這時候一錘定音地說道,他們的目的是打草驚蛇,而非其他,也只有誰都說不好的懸案才會讓馮家部曲、奴婢西遷變得順理成章。
其他人又哪裡知道三皇子與韓謙、沈鶴三人的心思,心裡想皇陵崩山案乃是由大理寺少卿鄭暢主審,雖然馮文瀾、孔周畏罪自殺,這案子差不多就算是結了,但對馮家人的監押還沒有結束。
而對馮家族產的查抄,也主要是大理寺牽頭御史臺、刑部進行。
現在三皇子將今夜之事當成皇陵崩山案的小插曲,交給大理寺並查,卻也合情合理。
要不然的話,真要去大肆折騰馮家人,或許外人會誤解陛下並不想對馮家人手慈手軟,朝中難免又是一陣驚擾!
第二百三十八章 奴婢
不管郡王府這邊想息事寧人,刺客夜闖的訊息還是紛紛揚揚傳播出去。
而這件事再怎麼低調處理,大理寺最終還是從馮家奴婢及部曲裡抓住二十多個行跡可疑、有劣跡在身的人扣押起來嚴加審訊。
接著,馮家多名奴婢密謀為主報仇的訊息隨之傳了出去,中間又摻雜著一些刺客夜闖乃郡王府自導自演矛頭隱然刺向天佑帝的傳言,使得一切看上去又清楚又撲朔迷離。
天佑帝最終下旨,對皇陵崩山案進行最後的結案,馮氏族人包括馮繚、馮翊、孔熙榮在內,悉數貶為庶民,驅逐出金陵。
刺客夜闖郡王府牽連二十多人有謀刺三皇子的嫌疑,但大理寺最終沒能結案,天佑帝此時沒有將馮家奴婢、部曲強行收編官用,而是許其隨馮氏族人一併離京,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馮家(含孔家)奴婢主要分為四類:
第一類是家兵部曲及其眷屬子弟,總計有二千二百人;這一類人主要居住在金陵。
第二類是馮家打理貨棧、典當鋪、酒樓等生意的掌櫃、核心夥計及眷屬子弟,扣除掉與第一類的重合部分,總計有一千八百餘人。
這一類人原本分散各地,但三司為核對、查抄馮家的族產,將這些人全部羈押到金陵來。
第三類乃是馮家分散各地打理田莊及莊園的管事、莊丁,總計有一千餘人,主要分散於各地;而馮家在金陵的田莊,主要用家兵部曲的眷屬子弟打理,與第一類不再重複計算。
第四類則是馮家在金陵各處府邸、莊園所用的僕役、丫鬟,總計有八百餘人。
也就是說馮家六千名奴婢、部曲,有五千人都在金陵,再加上近四百馮氏族人,被勒令十天內離開金陵。
這麼多人被趕出馮家府邸,只能暫時到收容他們的雁盪磯棲身。
此時已經是十月下旬,雖未下雪,但北地寒風颳來,霜地發白,五六千人將雁盪磯新建的圍屋莊院擠得滿滿當當,大多數人只能在院子裡鋪草褥而睡,都如驚弓之鳥般狼狽不堪,不知何去何從。
馮家所有的莊院、田地都被查抄,即便有私藏,這時候誰又敢拿出來等著官兵如虎狼般撲過來帶走斬頭?
回宣州也是無棲身之地,天下之大,卻無馮氏的容身之地。
特別是刺客夜闖郡王府這事發生後,以往受過馮氏恩惠的,這時候也再不敢沾染是非。
韓謙則表現得像個另類。
馮氏族人被驅逐出府邸後,那麼多奴婢、家兵部曲因為有人很可能跟馮氏族人一樣心存仇怨,沒有被強行充為官奴婢,天佑帝又想表現得對馮家沒那麼心狠手辣,也沒有將馮氏族人及這些奴婢流放充軍,但這些奴婢的身契,顯然不可能讓馮氏族人帶走。
也就是這麼多的奴婢、家兵部曲,這一刻成了沒有身份的流民。
流民當然是自由的,但他們依賴慣馮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