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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 勞工司

通標布每匹三錢三分來算,織工每織一尺,才得錢五文。

一匹十丈,一丈十尺,按新法銀幣換算便是六角六分銀,便是六百六十文錢,織工辛苦半天,可能都織不了幾尺,一天下來,也不過才十幾二十文錢。

整匹布,織工十數日織下來,也不過才得一百六十六文錢,其餘的四百九十四文,便都是工坊主之得利。

如今這些織工被誆騙過一次後,不再信任這些工坊主,紛紛要求必須漲薪,才肯繼續進坊做工。

海瑞在瞭解了實情後,當場作出調解,要求工坊主將工價從五文每尺提高到七文,這樣,織工們每匹布便可得兩百三十三文,工坊主仍然能得四百二十七文。

起初工坊主還是不肯,海瑞見其敬酒不吃吃罰酒,直接以南直隸總督職權下令,凡南直隸之織造工坊,織工每尺織費,最低不得低於八文。

若有敢違,以低於八文織費壓榨織工,地方稅務所可予以重罰!

那工坊主這才苦逼的點頭應允下來,織工們高興的拜謝海瑞後,這才高興的到處宣傳他們這次的勝利。

大明第一次最低工資,在海瑞的政策強推下,開始在南直隸推行,其他作工之人,見織工們集體漲薪成功,有樣學樣,也紛紛前往府衙求見海瑞,要求漲薪。

海瑞來者不拒,無論是扛包力夫,還是店家小二,一律在大堂就工薪問題,作出最低工薪要求。

海瑞可不是隨便聽這些來要求漲薪之人胡謅,他會根據蘇州城內物價,比如米價,以及肉價等進行衡量為標準。

根據工種不同,設定不同的最低工薪標準,並且以南直隸總督府之名,頒佈南直隸蘇州府各工種最低工薪標準要求。

為了督促這些商家工坊等按標準執行,海瑞還在蘇州府內新設立了一個勞工司,若工人等被故意壓榨,可至勞工司內進行舉報。

為了防止勞工司被商人工坊主賄賂,海瑞將勞工司直接劃歸稅務所牽制,由稅衛等輪值當差。

既然歸稅務所牽制了,那升遷調任獎賞,自然便需遵循稅務廠內製度行事,即誰受理,誰調查,誰領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