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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問題是現在已經鬧成這樣了,她和雷哲吵架,連工作都丟了,她還不是一樣什麼都沒了,煩惱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阿鳳是最後一個見過舒凝文的人,雷哲希望她能提供一些訊息。

“經理那天看到你跟朱小姐在一起,她很難過,然後晚上又發生那件事……”

“她沒有說什麼嗎?”

“沒有,不過我知道你們前一天吵架了。”阿鳳記得清清楚楚的,那天舒凝文的氣色很差。

“她沒有說你怎麼知道?”

“因為她哭得眼睛都腫了,誰都看得出來。”

那晚他送凝文回家時她還好好的,早該知道她會難過的,他居然還生氣的在暗房裡待了一晚。

“你不要怪舒經理,她本來不想說的,是她手上的戒指給客人看見了,那個客人認出是你買的戒指,所以我才知道的,從頭到尾經理都沒有說她在跟你談戀愛。”阿鳳趕緊解釋清楚。

“我並不在乎這件事被公開。”

“你當然不在乎,在乎的人是舒經理啊!要是別人知道她談戀愛的物件是你,以難保其他人不會像你的家人那麼想,她努力很久才爬上這個位置,也許你禁得起別人說閒話,她卻不行,難道你沒有替她考慮到這點嗎?”阿鳳有點無法置信的問道。

“我知道了。”

他是曾經想過,但他覺得既然要結婚了,還怕別人說什麼?反正凝文就要辭職了,可是他卻沒想到中間會出現變數——凝文不想放棄她的工作。

他也曾想過自己這樣是否太過專制,太過無理取鬧,但他認為凝文若真愛他的話,就會變成他所希望的那樣。

這想法是不是太過分了些?

凝文退還戒指,是因為秀姨說了那些難聽的話,還是她真的不想嫁給她呢?這個問題一直在他腦海裡打轉。

他不想回住處,少了凝文,房子顯得很冷清。

每夫一下班,雷哲就開著車到舒凝文公寓下等待,她不可能什麼都不帶走,等她想通了自然會回家,他是這麼的希望。

一連等了幾天,今晚總算有了收穫。

她的公寓裡亮起了燈。

繼續在宛珍家住下去不是辦法,畢竟不是自己家,而且宛珍一家人住得好好的,突然多了一個人打擾,一住又是好幾天,舒凝文也覺得不好意思。

“你還要躲多久啊?”宛珍也有些受不了。

“再讓我躲幾天嘛!”她忍不住的哀求。

“我不是小氣不讓你住,只是覺得你這樣很沒志氣,有事情就去解決啊!你這樣躲著事情就會解決嗎?談個戀愛這麼膽小,你可不可以把你在工作上的魄力用在愛情上啊?受了委屈就去找他討回公道,可是你不敢,那也就算了,但你連家都不敢回,你是欠了他什麼啊!”

宛珍說得也有道理,既然她什麼也不欠雷哲,那她又怕什麼呢?

她逃避的是自己,還是雷哲?

反正工作都辭了,戒指也還了,她擺明了什麼也不要,雷哲又能拿她怎麼辦?

回到自己的住處,舒凝文覺得安心了些,只是接下來她該怎麼辦?她必須重新找份工作,回到那個沒有雷哲的生活。

不過,她一點動力也沒有,以往的衝勁都不知道那去了。

舒凝文覺得自己已經不是自己了?這幾年她努力塑造出來那個有自信又聰穎的女人,在遇上了雷哲之後便消失了,她在他面前脆弱的哭泣、開心的大笑,她給他最熱情的擁抱,也給他最深情的依偎。

她是很愛雷哲的啊……

但事情為什麼會搞成這地步?一個星期前他們還一起吃晚餐的,會不會以後就沒機會了?

就在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緒裡時,門鈴聲突然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