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為其哲學的基本概念。
也許柳文這樣說的根據是“存在主義”這個名稱本身:既然是存在主義,顯然是把存在放在第一位,強調存在的重要性。殊不知這是一種望文生義的誤解,這種誤解來源於翻譯。我國學術界把薩特哲學說成是存在主義,這其實是一種誤譯;更確切的譯法應該是生存主義。存在主義的“存在”是existence 而不是 etre ,存在主義的法文是 existentialisme ,它強調的不是那個無所不包的存在(etre),而是人的生存狀態(existence)。由於這兩個詞都可以譯成“存在”,在沒有閱讀原文而又粗疏地對待譯文的情況下,很容易把兩者混為一談。實際上,那個存在主義的第一原理“存在先於本質”,更準確的譯法應該是“(人的)生存先於(人的)本質。”
總之,薩特強調的或者作為“主旋律”的並非什麼籠統的存在,而是人的生存,或者是自由。在他看來,人的生存和自由是一回事。對於自由的論述是薩特哲學的核心。在《存在與虛無》中,他透過自在與自為的關係,給予自由以本體的地位,他的哲學也可稱為自由本體論。
柳文說“自我”也是薩特哲學的主旋律,不知有何根據?實際上在薩特哲學中這個概念相對來說不很重要,與以上所說的概念無法相比。在《存在與虛無》中論及自我的只有兩三小節。
柳文認為,由於文學家薩特身上具有的哲人化傾向,使得他“與那些第一流的藝術大師比肩而立,雖然他在藝術形式上並無什麼特別驚人的開創。”哲學與文學的結合確實讓薩特在文學創作中獲益非淺,使得他的文學作品可以達到相當的思想深度,但這只是事情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他也常常為文學和哲學的相互串流而苦惱,這時他的文學創作會受到他不希望有的干擾,他必須首先將全部哲學思考放進一部著作之中,才可能靜下心來進行文學寫作,《辯證理性批判》就是這樣一種狀態的產物。也就是說,哲學和文學在薩特那裡並非總是相得益彰的,有時兩者的分離反而更有利於他的文學創作。
按照柳文所說,薩特在文學上能夠達到第一流的水平,似乎主要是由於這種哲學化傾向,而“他在藝術形式上並無什麼特別驚人的開創”。可以這樣下斷言嗎?例如他的小說《噁心》,難道不具有一種完全屬於薩特藝術個性的東西嗎?這樣的作品是無法模仿的,它具有一種薩特獨有的藝術風格,我們可以很輕易地將它從其他作家哪怕是很相似的作品中區別開來。又如薩特的戲劇,他用“境況劇”來說明其特點,這一名稱也獲得戲劇界的公認,相對於以前的性格劇來說,難道不是在藝術形式上的一種“驚人的開創”嗎?再如薩特的傳記《聖熱內》和《詞語》,也都具有“驚人的開創性”。從形式上講,《聖熱內》本是為熱內作品寫的一個序,最後寫了578頁,成了一本書。這恐怕是人類自有書籍以來最長的一個序言。而且它變成了一個關於熱內的傳記作品。它對傳主熱內的影響就是,使他整整6年幾乎什麼事情也不能做。一部傳記作品會對傳主(他本人也是一個作家)在精神上產生這麼巨大的影響,這在傳記史上也可以說是僅見的。《詞語》是薩特的自傳,或者是他關於童年的回憶錄,但我們從中看不到絲毫傳統的自傳或回憶錄的痕跡,它採用一種立體、交叉、復調的寫法,將形象、體驗、分析、心理、歷史、理念……看似隨意,其實是精心安排、不可分割地結合在一起,使一個人的偶然的人生經歷變成一種超時空的世界真理。這樣的自傳雖然不一定是後無來者,但我想,應該當得起“前無古人”這四個字。
總而言之,薩特在寫作文學作品時是特別講求形式的。他寫哲學論著時差不多不打草稿,有時候幾乎是一氣呵成。而寫文學作品他要連打七、八遍草稿。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