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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十七歲那年

先必到之處就去書店。

書店裡的書多得數不完,它就是那麼吸引人。我發現一本我所要尋覓的書《自白—我的日記》這本書的作者是楊沫。在我訂的“文學報”裡有介紹。我急迫的翻閱它,翻了又翻看了又看。翻了大半天,最使我不能忘記的一句話:“時間再緊張,也改變不了我對寫日記的習慣。”這句話到現在也記得清楚。還知道《青春之歌》她是怎麼構思出來的。日記書很厚價錢要四元多,回去給了媽媽十多元錢零用所以我錢不多,要等到下個月才可以買了。

碰上這本書都讓我太高興太意外了,有幸閱讀作家的心裡自白,二十年代的日記也是很有意義的。

我知道還有一本《生活日記》不知誰寫的碰上了也一定毫不猶豫的買回去。

書店,對於我來說實在是一個大有收穫的場所。它是那麼深深的吸引著我。可惜也沒人陪我去,就算同學陪我去也總是傕著走,走了又捨不得,一個人去又感覺傻乎乎的,但還試過一個人去的。

那裡有看不完的書,看了這本又看那本。《名人名言錄》,高中語文的“項鍊”......看得頸椎痛得頭也抬不高了。可還是不能滿足自己,也沒可能什麼書都買吧?所以就拼命的看,看得實在累了,就買一本自己喜歡的書心滿意足的離去了。

可是現在的書店規則不同了,再也不能隨心所欲想看哪本書就拿哪本書。它要經過售貨員拿才可以翻看,拿多了也覺不好意思,麻煩別人拿來拿去一點也不方便。可仍然沒有改變我喜歡去書店的習慣,回去休假不去書店就覺得生活沒什麼意思,少了什麼似的不開心。

有時忍不住一連買幾本書,二姐就說我:“買這麼多鬼書有啥用?看完了就沒用了。”她不知道看完了也可以再看嘛,這是件有意義的事。有時被她講了也覺得很浪費錢。可近來,我發現很多人都是利用工資的一半來買書籍的,就不覺得買書是浪費錢了。

凡有書的地方,我都喜歡瞧一瞧看一看,發現擺書攤那裡的書也很多。那些書比書店裡的書更有誘惑力,什麼情殺案,武俠書一大攤位的紅紅綠綠。迷人的女人照放得大大的,還有那些性愛方面的也很有吸引力,我也買過一本,五毛錢。後來也不敢買了,還假裝不屑一顧。那些有誘惑力的書翻也不敢翻來看了,害怕看了就會上當控制自己不去看,就自然的不去翻看了。這些書的故事情節很有吸引力,也不知是虛構的還是真實的?很多人喜歡看,寫的人也賺錢。我承認當自己極度無聊的時候,這些書就是迷魂湯,迷得連飯也忘記吃了。

我愛書,愛得如痴如醉,看入迷的時候,什麼也忘記了。主人公講的幾句俏皮話,一個人也忍俊不禁笑起來,是愛是恨全都跟著女主角去生活。我是個愛幻想的人,主人公的一言一行,快樂幸福都成了是我的。我愛書,愛得著了魔似的,如果有一本好看的書,什麼憂愁煩惱都沒有了。

愛好書籍吧,它是知識的源泉。高爾基說。

我不只愛看愛情小說,還喜歡看偵探小說。也喜歡看年輕人拼搏奮鬥的勵志故事。還有那些心靈雞湯。現在也不喜歡看武打書了,什麼劍什麼招的一竅不通。覺得也太虛擬了有點不吃人間煙火。無論好看不好看的書他們都是陪伴著我度過了在五山的孤獨和寂寞。

五月三十一日星期六晴

那天晚上去姐同事家裡看電視。說是看《阿信》很好看,我也跟著去看。

她家裡有一群年輕男子,我剛好又穿著一條綠色的花裙子,就有點不好意思進去。因為我很少穿裙子也不喜歡穿。

“不要假正經了,”另外他們還不知講了些什麼我忘記了。

到河裡洗澡回來他們坐了沒多久,他們提著一個個裝著衣服的桶走了。我就覺得自在了些。後來,小張又倒回來說找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