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當事人無知無覺.我悵惘的想:她致力做著名的楊大小姐就可以了。
大姐仍然沒把美琴認出來,她交待清楚後揮揮手回酒店房間去。
我同美琴約好:「明天你去洛杉磯,我回家,五天後我來找你,把電話號碼及地址通通交給我。」
她不響。
「遲疑什麼?」
她輕輕說;「何必拖一條尾巴?」
這要緊關頭不能放鬆,我立刻說:「今天已經是個尾巴,一人走一步,我決定的事很難反悔,反正大家都是小報上出鋒頭的人物,半斤八兩,什麼地方去找一個天涯淪落人?」
她抿著嘴笑。
「既然叫我遇上了你,」我說:「至少可以做朋友,別害怕,我也不是贊成盲婚的人。」
假以時日,她會發現我的好處。
事情就這樣決定下來。
黃昏時大姐問我:「那位小姐是高美琴不是?」
我說:「你知道了?」原來她水仙不開花。
「人家跑到這麼遠來渡假,就是不想被人認出來,你偏去相認,多沒禮貌。」
她真會替人著想,我很感激。
大姐問:「會不會有進一步的發展?」
「有。」我喜不自禁。
「恭喜。」大姐也笑,「我們可不用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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