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逐漸加增,何獨至今日而一時頓長?
若謂水旱偏災,則亦向來所有,何以從來未聞如此之貴;且亦當歉者貴而豐者賤,又何至到處皆然,豐歉無別?
若謂康熙年間倉儲有銀無米,雍正年間,雖經整飭,亦未詳備,今則處處積儲,年年採買,民間所出,半入倉庾,未免致妨民食,此說似乎切近,……朕反覆思之,不能深悉其故,亦未得善處之方……
因此令各省督撫“詳求得失之故,據實陳奏”。'10'
其後幾個月時間裡,在經過一番小心的試探之後,各省督撫紛紛把他們的意見奏告上來,共有二十餘份。'11'自乾隆初年以來,這種“匯議”已有過多次,如有關礦政、水利,以及禁銅、禁菸、禁酒,'12' 等等,而這一次恐怕就是最著名的了。
糧政方面的努力已持續了十幾年時間,現在要求“下馬”,這能行嗎?對這樣一個政體來說,最不願意面對的就是所謂“失敗”了,它可能引起各種連鎖反應,造成不可想象的後果。因此即使沒有那些政治風波,那些官員們也有充分的理由格外當心了。
封疆大吏們各執一詞,又像是分別扮演著不同的角色,從各個角度開說著各自的道理,生怕沒能團弄好皇上,事與願違,惹出不必要的麻煩。不過,畢竟由皇上先帶了頭,他們那些大膽的言論,也就不顯得那麼尖銳和冒失了。終於,矛頭都對準了人事上的原因——採買過多。'13'或可與這些地方大員媲美的,是大學士傅恆在金川戰事中如何“誘導”和“維護”皇上下定“收局”的決心的。'14'
其時“運度駁雜”,'15'特別是“自辦理金川軍務以來,一切政務,未免因此分心”。'16'諸項大事交織在一起,互動作用,沒想倒促使皇上下了決心。乾隆十三年七月,訥親在金川的敗報傳來(同時關於糧政的大多數奏議已經上報),與其拖延下去,似不如快刀斬亂麻為好。新的決策就這樣定了下來,上諭:
邇年以來各省米價不見其減,而日見其增,反覆推究,莫知致此之由,……眾論頗以為採買過多,米價益昂。因思生谷只有此數,聚之官者太多,則留之民者必少,……朕既知初意之失,不可不為改弦之圖……
令各省常平倉谷悉照康熙雍正年間舊額,其多貯者,以次出糶,著大學士等妥議具奏。'17'所謂“既知初意之失”,已與“罪己詔”相去不遠,跟著政策出現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
其時,幾乎接到一個敗報,即有一個新的決定出臺。乾隆十三年十二月,大學士等議復:通計十九省應貯谷三千三百七十九萬石,較之乾隆年間定額四千八百萬石,計減一千四百餘萬石。'18'
為此皇上不惜回到雍正朝苛嚴的老路上去,乾隆十四年二月己亥,上諭:
朕恭閱皇考世宗憲皇帝硃批諭旨,見批示原任浙江巡撫黃叔琳緩徵一折,備悉外省官民,沽名邀譽,藉端逋欠情弊,曲中隱微。仰見皇考聰明睿智洞達治體,朕遠不能希蹤萬一。
邇年來各省督撫,凡有奏請緩帶舊欠錢糧,朕必降旨俞允……督撫身任地方,固當愛養斯民,亦宜兼籌國計。如偶遇水旱歉收,民力果屬拮据,自應據實陳奏。不然,則違道幹譽之積習,與頑戶猾胥之澆風,亦當深戒而切禁之,毋謂殊恩之可以濫邀也。
乾隆十七年,諭:
所有存貯實數得十分之三四,即不必亟資買補。其動帑委員採買之處,似可概行停止。'19'
隨後,米價也隨之下降並趨於平穩。
但此一事中,亦不免有虛誇、好名之一面,日後曾於《御批綱鑑》(卷40)中寫道:
常平亦不過救什伯於千萬耳,曾力行之,終無實效……利不什不變法,廢之而其怨者將益眾,毋寧仍舊貫而不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