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錯誤指控為倭寇同黨的百姓,袁可立挺身而出,反對草率定罪,成功拯救了數百無辜漁民免遭不白之冤。
同年五月,明軍報告在崇明縣捕獲一艘所謂倭船,聲稱船上載有倭寇三十四名,這一訊息在南京引起軒然大波。軍方急欲立功,要求迅速處決所謂“戰俘”,但袁可立在審驗過程中發現諸多疑點。他注意到,所謂的倭寇僅有二十人,且其中兩人已死於杖刑,剩餘的十八人被施以毒藥致啞,幾乎無法言語。面對這一情況,袁可立堅決反對草菅人命,堅持要查明真相。
在審案過程中,袁可立意外地發現,作為“戰利品”呈交的三把“倭刀”與早些時候一位李姓千總向他展示的刀具極為相似。這三把刀並非真正的倭刀,而是來自琉球國的工藝品。意識到事情並不簡單,袁可立決定深入調查,要求千總對質,但對方拒不承認,堅稱這些“倭寇”是在海上俘獲的。
直到同年十一月,琉球國的貢使抵達南京,袁可立請他們辨認這些“倭寇”。當貢使看到被囚禁的人時,立即確認他們是琉球國的平民,是在海上運送糧食時遭遇風暴而誤入明朝海域的。貢使的證詞與被囚者的人數和特徵完全吻合,袁可立隨即下令釋放這十八名琉球國民,讓他們平安返回家鄉。
袁可立的正義之舉不僅挽救了無辜者的生命,還避免了國際間的誤解和衝突。琉球國民感激袁可立的救命之恩,回國後在琉球建立了廟宇,塑像奉祀,視他為神明。此事在琉球國傳為佳話,袁可立也因此贏得了“斷案奇如神”的美譽。
五、倭警相傾軋 明察辨秋毫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1595年),正值日本關白豐臣秀吉入侵朝鮮之際,倭寇頻繁出沒,蘇州府推官袁可立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在這樣的背景下,一場涉及地方望族的冤案悄然上演,史稱“乙未事”。
無錫望族秦梁之子秦燈、太倉王弇州次子王士驌以及雲間喬一琦,三人皆有才情,分別擅長文學、辯論與武術。壬辰(1592年)、癸巳(1593年)年間,他們響應抗倭保家的號召,招募鄉兵。然而,一個名為趙州平的惡少混入其中,與地方富豪結怨,導致三人被誣告謀反。仇家指控他們在酒樓內以“朕”自稱,意圖聚眾謀叛,這一嚴重指控震驚了朝廷。
福建巡撫許敬庵與應天巡撫朱弘謨對此反應激烈,後者好大喜功,迅速將三人定罪。萬曆皇帝得知此事,疑慮重重,命令三司會審,但朱弘謨擔憂自身仕途,搶先判決,秦燈被判斬首,王士驌入監,喬一琦則被髮配南匯所充軍。
就在三人即將行刑之際,袁可立察覺到案件的疑點,不顧巡撫的阻撓,請求暫緩執行,甚至以自己的官位作保。經過袁可立的深入調查,他發現指控純屬捏造,所謂的“稱‘朕’”只是王士驌的家丁講述歷史故事時的玩笑,秦燈出於戲謔隨口附和。最終,袁可立證實了三人的清白。
然而,儘管真相大白,秦燈與王士驌已不幸死於獄中。當喬一琦被從死牢中解救出來時,天空無雲卻雷聲轟鳴,這一異象被吳中百姓視為“雷鳴案”,認為是上天對冤案的昭示。
倖存的喬一琦於萬曆三十一年投身軍旅,決心以戰功洗刷前恥。然而,在明金薩爾滸戰役中,他英勇犧牲,與四十二名部下一同殉國,被追封忠義,祭祀於忠義祠。袁可立在這一事件中的明察秋毫,不僅挽救了無辜者的生命,也體現了他堅守正義、勇於擔當的精神。
六、抗旨斬弄臣 萬民呼青天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袁可立因其卓越的政績受到吏部尚書孫丕揚的推薦,被提升為給事中,並受到萬曆皇帝的特別召見。在蘇州,面對權傾一時的吏科都給事中林材,袁可立展現出剛直不阿的性格,拒絕行跪拜大禮,僅施以長揖,此舉觸怒林材,引發一系列針對他的報復。袁可立憑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