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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金之俊:明末清初的複雜人物

一、上書言事

在清順治元年(1644年),當睿親王多爾袞帶領清軍 底 定 京 師 後 ,金之俊立即展現出了他的政治智慧和遠見。他上書清廷,建議先減免京師附近農民的田租,以此來贏得農民的支援,這對於剛剛進入中原地區的清軍來說尤為重要。他還提出了對待土寇的策略,即對主動歸降者予以赦免,對抓獲叛亂首領者給予獎賞,並將接受安撫的民眾編為保甲,讓他們迴歸正常的生活。此外,他還建議妥善安置那些無業遊民,避免社會動盪。對於多爾袞來說,這些措施有助於穩定民心,鞏固清朝的統治基礎。金之俊還進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官員任免建議,如舉薦丁魁楚等人,彈劾不稱職的官員,如鄭軍和郝之潤,並要求召回京畿附近的巡按及監司以下的官員,以及禁止滿洲官役濫用權力。這些提議均得到了多爾袞的認可,並得以實施。

到了順治二年(1645年),隨著清朝逐步穩固其在中原的地位,金之俊又關注到了經濟問題。面對京師米價高漲的情況,他建議設立漕運總督和巡漕御史,以確保糧食供應的穩定。這一提議反映了他對民生問題的關注,並顯示出他在新朝中的影響力。清廷採納了他的建議,並迅速採取行動,恢復了南京的漕運系統。

隨著時間推移,金之俊在清廷中的地位也在不斷提升。順治三年(1646年),他上疏請求制定更為合理的進士選拔制度,以適應新朝的需求。順治五年(1648年),他被任命為工部尚書,顯示出他在行政管理方面的才能。同年,他請求歸鄉,並被授予太子太保的頭銜。不過,他很快又回到朝廷任職。順治七年(1650年),他又回到朝中,並在順治八年(1651年)轉任兵部,同時還被加封為少保兼太子太保,顯示了他在軍事領域的經驗和權威。

二、炙手可熱

金之俊在順治年間逐漸成為清朝朝廷中不可或缺的人物。順治十年(1653年),他被調任為左都御史,這一職位賦予了他監督百官、維護法紀的重要職責。在這個時期,金之俊展現出了他的公正與寬厚,他上疏強調在處理案件時要嚴格遵守法律程式,避免牽連無辜,這體現了他對法治的尊重和對百姓權益的保護。此外,他還提出了一項關於教育選拔制度的建議,認為在畿輔(京城周邊地區)和江南這樣的地方,由於人才匯聚,應該從翰林官員中挑選提學官,以保證教育質量和社會公正。這些提案都得到了清廷的認可。

順治十二年(1655年),金之俊因身體原因請求退休還鄉,但順治帝並未批准他的請求,反而表現出了對這位老臣深深的關懷之情。順治帝派遣畫工前往金之俊的府邸為他畫像,這種做法不僅是對金之俊個人的尊敬,也是對他的忠誠和貢獻的一種認可。皇帝親自關心臣子的身體狀況,在當時是非常罕見的,這也從側面反映了金之俊在朝中的重要地位。

順治十三年(1656年),順治帝再次表達了對金之俊的重視和不捨。他對群臣說:“君臣之義,終始相維”,這句話傳達了他對忠臣的期待以及對金之俊等老臣深厚的感情。順治帝不僅拒絕了金之俊的退休請求,還表達了希望與這些老臣白頭偕老的願望。金之俊深受感動,淚流滿面地向皇帝表達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到了順治十五年(1658年),金之俊被改任為中和殿大學士,同時兼任吏部尚書。這一職務是清朝內閣中的高階職位,負責協助皇帝處理政務,並參與國家的重大決策。此時的金之俊已經年邁體弱,但他依然忠實地履行著自己的職責,為清朝的穩定和發展貢獻著自己的力量。

三、晚年時期

金之俊在順治末年至康熙初年的晚年生活中,仍然繼續擔任著重要的政治職務,但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健康狀況的惡化,他愈發渴望迴歸故里安度晚年。順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