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公正執行。
三、輝煌時期
從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開始,富察·馬齊的仕途迎來了輝煌時期。這一年,他被提升為左都御史,並在參與中俄邊界談判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建議在檔案記錄中使用漢字,並有漢族官員參與,這反映了他對於維護國家利益的深刻理解。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馬齊再次提出類似建議,要求在理藩院的事務中同時使用滿洲、蒙古和漢文註冊,以確保記錄的完整性和長久儲存。這些提議不僅體現了他對多民族國家治理的理解,也為清朝的多民族文化融合做出了貢獻。
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馬齊擔任左都御史的同時,與理藩院尚書阿喇尼一起成為議政大臣,這是清朝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情況,顯示了他在政治決策中的重要地位。同年十一月,他暫時兼任兵部尚書,並不久後兼任理藩院尚書,這標誌著他在清朝政治體系中的地位進一步上升。
,!
康熙三十年(1691年),馬齊被正式任命為兵部尚書。在此期間,他還負責調集軍隊以安撫喀爾喀蒙古,以應對噶爾丹的威脅。他與侍郎布彥圖等人一起行動,確保了邊境地區的穩定。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馬齊轉任戶部尚書。在這個職位上,他展現了卓越的行政能力和對財政事務的精通。例如,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他被派往盛京賑災,有效地分配糧食和物資,緩解了當地的饑荒問題。
在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當康熙帝親征噶爾丹時,馬齊被委以重任,包括調遣軍隊和兼任理藩院尚書。他還被安排與其他幾位大臣輪流值守紫禁城,輔佐皇太子允礽處理政務。這些任務充分證明了康熙帝對馬齊的信任和倚重。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馬齊被委派審查官員的失職情況,如按察使囊吉理、副將楊琳等人的運糧遲誤問題。透過仔細審查,他確保了公正的處理結果。
到了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馬齊繼續承擔重要的外交使命,前往喀爾喀諸部主持會盟,宣讀禁令。同年,他還參與了對漕運系統的考察和改進工作,為保障漕運的安全和效率作出了貢獻。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馬齊處理了山西巡撫倭倫與布政使齊世武之間的爭執,公正地解決了涉及地方官員的腐敗問題,確保了地方行政的正常運作。
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馬齊的貢獻得到了康熙帝的高度認可,被御書“永世翼戴”匾額以示褒獎。這不僅是對他個人成就的認可,也是對他為清朝做出的貢獻的肯定。
四、遭受挫折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九月,對於富察·馬齊來說是一個充滿挑戰的時期。這一年,康熙帝第一次廢黜了皇太子胤礽,但在廢黜之後不久,康熙帝又對自己的決定產生了悔意,想要重新立胤礽為太子。然而,由於皇帝的權威不容許輕易改變決定,康熙帝面臨一個尷尬的局面:如何恢復胤礽的地位而不失顏面?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康熙帝決定採取一種間接的方式,他希望透過朝臣們的推舉來達到復立胤礽的目的。為此,康熙帝在十一月召集全體朝臣進行推舉,但他特別下旨不讓馬齊參與這次推舉活動。這可能是出於對馬齊個人能力的信任,或者是考慮到馬齊在朝中的影響力,希望避免他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
然而,馬齊並沒有遵守康熙帝的特別指令,而是與國舅佟國維一起暗中倡導朝臣們推舉皇八子胤禩為太子。他們得到了領侍衛內大臣阿靈阿、鄂倫岱等人的支援,最終導致全體朝臣一致推舉胤禩為太子,這與康熙帝的初衷背道而馳。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初,馬齊等人的行為被康熙帝得知後,遭到了嚴厲的斥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