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順治帝賜予尼堪諡號“莊”,並下令對在衡州之戰中損兵折將的將領進行處罰。
尼堪的犧牲引起了朝廷上下極大的震動,他的第二子尼思哈繼承了他的爵位。順治十六年(1659年),朝廷追論尼堪生前的一些不當行為,包括私取多爾袞去世後的財物以及包庇尚書譚泰的驕縱行為。根據這些行為,尼堪本應被削奪爵位,但由於他是在戰場上為國家捐軀,因此保留了他的爵位。
結語
尼堪死後,朝廷賜予他“莊”的諡號,這是對其一生卓越貢獻的高度肯定。尼堪雖然英年早逝,但他的事蹟和精神永遠銘刻在清朝的歷史中。他不僅是一位勇猛的戰士,更是清朝早期政治舞臺上不可或缺的一位重臣。
:()古代歷史著名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