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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章 阿雲案

下柴刀逃走了。

追查此案的官員調查一番認為並非盜匪所為,於是將阿雲抓了起來,一番詰問之後阿雲吐露實情,承認了自己謀殺韋大未遂的事情。

沒有刑訊逼供,也沒有栽贓陷害,案情清清楚楚,應該不會有什麼太大的疑問。

楚歌很清楚,《暗沙》這款遊戲考驗的是玩家的判斷力而非刑偵能力,既然沒讓玩家去親自審問犯人、去現場勘查,那就說明這些資訊基本上是沒問題的,玩家可以放心地以此為依據進行斷案。

所以,他上次按照當時的律法,先判了阿雲死刑,後來又改判了絞刑。

之所以這樣判,是因為按照當時齊朝的法律,謀殺親夫就是板上釘釘的死刑;而普通的“殺人以傷”,也就是說謀殺未遂造成對方受傷的,判處絞刑。

楚歌最開始以為這是一起謀殺親夫的案件,那麼就只能判處斬首。

但是後來他注意到,這裡面還有一個已知條件,“母服中聘於韋”。也就是說,阿雲是在為母親服喪期間,被聘給韋大的。

按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子女守喪期間不得婚嫁,所以這個婚約本身應當是無效的。

既然如此,那就不能以謀殺親夫論處,而是要以殺人未遂論。斬首自然也就改成了絞刑。

發現這一點的時候,楚歌還慶幸了一下。

萬一標準答案是絞刑而他判了斬首,那豈不是很有可能導致通關失敗?

但轉念又一想,不管是死刑還是絞刑,阿雲總是要死的,其實沒什麼太大的區別。

對於這個案件,楚歌當然對這名十三歲的少女充滿了同情。

因為從案情上來看,這明顯就是一次“吃絕戶”的行為。

阿雲的父親早亡,母親也去世了。結果就在她給母親服喪的期間,叔父就迫不及待地把她給賣了,用她換了幾石糧食,強迫嫁給了一個她十分不喜歡的人。

當然,韋大其實也比較無辜,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是個壞人,他只是比較貧窮而且長得很醜,就被阿雲砍了十幾刀,還被砍斷了一根手指。

要說這起悲劇是誰造成的,表面上是阿雲那個吃絕戶的叔父,而更深層次,則是當時女子不能自由嫁娶、不能掌握自身命運的社會體制。

如果按照現在的觀點來看,阿雲的婚約不成立,本身又是未成年,而且情有可憫,就算以謀殺未遂論,也不該處以死刑。

但此時楚歌扮演的是齊朝的一名司法參軍,自然只能以齊朝的法律來論處。

否則,給阿雲網開一面之後,其他案件中的犯人又要怎麼辦?

現代和古代的法制觀念本來就有很大的差別,總不能全都按現代的法律來判,那樣的話,這副本也就別指望著能通關了。

所以,上次斷案時,楚歌完全沒有覺得自己“絞刑”的判決有什麼不妥。

他確實很同情這個女孩,但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他也實在是做不了什麼。

但第二次看到“阿雲”這個名字之後,楚歌卻又敏銳地感覺到,這個案件似乎與其他的案件相比,有一些不同。

“難道說,阿雲可以不死?

“也沒道理吧。

“死刑案件要上報給大理寺和刑部批准,而這兩個部門是一定會批准的,因為不論是斬還是絞,都是按照當時的律法做出的判決。

“這兩個部門肯定要維護齊朝律法的權威,不可能自己去推翻律法中的規定。

“所以,上報之後的結果,肯定還是當即批准。

“那麼……給王文川單獨請示一下,是否會有不同?”

楚歌突然有了這樣的想法。

此時他扮演的是張任俠,職務是司法參軍。按理說,此案涉及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