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於是這個說,〃我坐這兒!〃那個說,〃大哥不讓我!〃大哥卻說,〃小妹打我!〃我給他們調解,說好話。但是他們有時候很固執,我有時候也不耐煩,這便用著叱責了;叱責還不行,不由自主地,我的沉重的手掌便到他們身上了。於是哭的哭,坐的坐,局面才算定了。接著可又你要大碗,他要小碗,你說紅筷子好,他說黑筷子好;這個要乾飯,那個要稀飯,要茶要湯,要魚要肉,要豆腐,要蘿蔔;你說他菜多,他說你菜好。妻是照例安慰著他們,但這顯然是太迂緩了。我是個暴躁的人,怎麼等得及?不用說,用老法子將他們立刻征服了;雖然有哭的,不久也就抹著淚捧起碗了。吃完了,紛紛爬下凳子,桌上是飯粒呀,湯汁呀,骨頭呀,渣滓呀,加上縱橫的筷子,欹斜的匙子,就如一塊花花綠綠的地圖模型。吃飯而外,他們的大事便是遊戲。遊戲時,大的有大主意,小的有小主意,各自堅持不下,於是爭執起來;或者大的欺負了小的,或者小的竟欺負了大的,被欺負的哭著嚷著,到我或妻的面前訴苦;我大抵仍舊要用老法子來判斷的,但不理的時候也有。最為難的,是爭奪玩具的時候:這一個的與那一個的是同樣的東西,卻偏要那一個的;而那一個便偏不答應。在這種情形之下,不論如何,終於是非哭了不可的。這些事件自然不至於天天全有,但大致總有好些起。我若坐在家裡看書或寫什麼東西,管保一點鐘裡要分幾回心,或站起來一兩次的。若是雨天或禮拜日,孩子們在家的多,那麼,攤開書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筆也寫不出一個字的事,也有過的。我常和妻說,〃我們家真是成日的千軍萬馬呀!〃有時是不但〃成日〃,連夜裡也有兵馬在進行著,在有吃乳或生病的孩子的時候!
我結婚那一年,才十九歲。二十一歲,有了阿九;二十三歲,又有了阿菜。那時我正像一匹野馬,那能容忍這些累贅的鞍韉,轡頭,和韁繩?擺脫也知是不行的,但不自覺地時時在擺脫著。現在回想起來,那些日子,真苦了這兩個孩子;真是難以寬宥的種種暴行呢!阿九才兩歲半的樣子,我們住在杭州的學校裡。不知怎地,這孩子特別愛哭,又特別怕生人。一不見了母親,或來了客,就哇哇地哭起來了。學校裡住著許多人,我不能讓他擾著他們,而客人也總是常有的;我懊惱極了,有一回,特地騙出了妻,關了門,將他按在地下打了一頓。這件事,妻到現在說起來,還覺得有些不忍;她說我的手太辣了,到底還是兩歲半的孩子!我近年常想著那時的光景,也覺黯然。阿菜在臺州,那是更小了;才過了週歲,還不大會走路。也是為了纏著母親的緣故吧,我將她緊緊地按在牆角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鐘;因此生了好幾天病。妻說,那時真寒心呢!但我的苦痛也是真的。我曾給聖陶寫信,說孩子們的折磨,實在無法奈何;有時竟覺著還是自殺的好。這雖是氣憤的話,但這樣的心情,確也有過的。後來孩子是多起來了,磨折也磨折得久了,少年的鋒稜漸漸地鈍起來了;加以增長的年歲增長了理性的裁製力,我能夠忍耐了——覺得從前真是一個〃不成材的父親〃,如我給另一個朋友信裡所說。但我的孩子們在幼小時,確比別人的特別不安靜,我至今還覺如此。我想這大約還是由於我們撫育不得法;從前只一味地責備孩子,讓他們代我們負起責任,卻未免是可恥的殘酷了!
正面意義的〃幸福〃,其實也未嘗沒有。正如誰所說,小的總是可愛,孩子們的小模樣,小心眼兒,確有些教人捨不得的。阿毛現在五個月了,你用手指去撥弄她的下巴,或向她做趣臉,她便會張開沒牙的嘴格格地笑,笑得像一朵正開的花。她不願在屋裡待著;待久了,便大聲兒嚷。妻常說,〃姑娘又要出去溜達了。〃她說她像鳥兒般,每天總得到外面溜一些時候。閏兒上個月剛過了三歲,笨得很,話還沒有學好呢。他只能說三四個字的短語或句子,文法錯誤,發音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