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俱樂部確認意向之後又反悔呢?」
「俱樂部跟選手簽訂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一旦出現糾紛,俱樂部完全可以繞過我們去跟選手打官司,這個我們管不了啊。」
裴謙微微一笑:「這很好辦。」
「我們在一開始就跟這些俱樂部白紙黑字地約定好,如果違規的話,輕則罰金,重則禁賽。」
「如果這些俱樂部不接受我們的監管,那就沒有gog聯賽的准入資格。想要退出也可以,我們會作為中間人把他們的gog分部買下來,再賣給其他有意向進入gog聯賽的俱樂部。」
也就是說,你不接受我們的統一管理也可以,那我就不帶你玩了。
你自己想玩其他電競專案就去吧,你的gog分部我也掏錢買下來賣給別人,不讓你受到實質上的損失,但你只要不同意監管,就別想進這個圈子。
至於裴謙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規則,主要是出於三方面的考慮。
首先,只有統一的制式合同,沒有陰陽合同和各種附加條款,就讓俱樂部玩一些騷操作。
很多俱樂部開出天價合同,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天價,這裡面有很多的套路。
比如一個最常見的現象就是,俱樂部跟直播平臺合作各出一部分錢,但實際上對選手的直播有所要求,是透支了選手未來商業價值的。
選手錶面上賺了,但實際不一定賺。
但這樣一來,轉會費卻是實實在在地抬上去了,到時候d俱樂部這邊每賣一個選手都比以前多拿一筆錢,這可太難受了。
所以,大家少一點套路,多一點真誠,轉會費抬到那麼高只是聽起來好聽,實際上沒意義。
再加上d俱樂部只約定最低額度的轉會費,這就讓d俱樂部從轉會費上賺的錢儘可能少。
其次,建立這樣一個監管機構,需要招聘大量的人員,日常運營開支是一筆費用;同時這些種類繁多的監管規定,一定會對一部分俱樂部產生勸退效果。
如果有俱樂部不接受、要退出,那也好辦,裴謙這邊出錢把他們的gog分部買下來,也不讓他們吃虧,你的投入我都給你補上。
但是你走了再想進來可就沒那麼容易了。
買下這些俱樂部,這又能花一筆錢,裴謙求之不得。
最後,裴謙也確實有一些規範行業、保障選手權益的想法。
如果沒有更高層面的監管,那麼選手和俱樂部之間是永遠不可能建立平等關係的,因為話語權根本不在一個量級上。
就像普通的打工仔在面對公司的時候,很多時候也只能是用腳投票、選擇一個最不壞的公司,但實際上卻並不具備跟公司議價的能力。
只有極少數特別優秀、完全不可替代的人,才有議價能力。
在雙方實力不對等的時候,官方如果不作為、保持絕對中立,其實等於在拉偏架。
就像拳王和一個普通人打架,在雙方都沒有明確過錯的前提下,第三者絕對中立不去管,那就是在事實上讓普通人死。
所以,裴謙的這個監管機構,在客觀上會保障選手的權利,但也並沒有對俱樂部進行剝削,只不過是讓俱樂部不要貪得無厭、不要過度地壓榨選手。
俱樂部該拿的轉會費、違約金一分不少拿,該有的商業合同、熱度和影響力也一點不差,只是不能鑽空子為所欲為。
裴謙當然認可契約精神,但這有兩個前提:第一,契約本身必須是公平的,不能是霸王條款、奴隸合同,不能建立在一方對另一方的剝削之上;第二,契約精神的意思並不是契約絕對不能違反,而是違反了之後願意承擔相應後果。
總之,這樣的規範讓d俱樂部少賺轉會費,又能勸退一部分俱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