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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關,請你不要干涉。覺得不爽的話,就去超市買瓶大容量的提升魅力的飲料喝吧。”

直面從家人那裡受到的傷害

現在為止,我經歷的最平常也是最痛苦的事情之一,就是和父母之間的矛盾了。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沒有大礙,卻和體罰一樣嚴重。即使想去什麼地方抱怨一下,也很少有人會相信小孩子的話,因此愈加倍感無奈。而且由於父母的職業多少有些特殊(非常慈愛的牧師和師母),即使向別人抱怨,也根本無人理會。

從小在捱打中長大,在“連家人都無法理解自己”的絕望感中,在自己最親近的人的責罵和暴力中,我對自己變得非常冷淡。對自己所受的痛苦一笑置之,裝成好像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一樣。

我故意不去想自己的痛苦,就像逃避別人的事情一樣逃避自己的事情,只是為了讓自己在短時間內感覺不到痛苦。但是從長期來看,這會讓你慢慢無法接受愛自己、照顧自己的行為。不僅如此,在和家人之外的其他人相處時,也會覺得很困難。從家人那裡都得不到理解、也得不到愛的自卑感,讓我非常渴望從別的地方得到愛。

從結果來看,這是錯誤的。因為這讓我變成了愛的饑民。只要有人稍微對我表示出愛意或者關心的話,我就會不可抑制地尊敬他、愛他和信任他,往往讓對方感到莫名的惶恐。回頭再看,我是希望從別人那裡獲得認可,告訴自己我也是值得愛、值得關心的人。其實,那些東西並不需要刻意去獲得,因為那是我與生俱來的權利,可惜那時的我並不知道這一點。在面對我莫名其妙的暴風驟雨般的感情攻勢下,很多人都選擇了躲開,這讓我感到絕望、挫敗,甚至讓我更加討厭和憎惡自己。我就是這樣,惆悵地渴求和希望有人給我父母不能給我的愛,因此經常把周圍的人弄得很煩。

除了常識上的體罰之外,我和父母之間的另一個問題就是過於生疏,形同路人。比如我父親,他長期閱讀《朝鮮日報》,支援李明博,支援依戀(E…land)經營層,還認為普吉島海嘯是上帝對膜拜者的懲罰,而我卻難以認同。當發覺本應同舟共濟的家人難以溝通時,我整個人都要崩潰了。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把自己當成是領養的孩子,可相像的五官最終使這個幻想也灰飛煙滅了。

所有人都像年糕一樣一團和氣的平和家庭,一定會鍛造出一位默默忍受的弱者。而那個弱者,即便在想要表達自己意願的時候,都會感到沉重的負罪感。事實上,只要他躲在角落不說話,這個共同體的和平就可以維繫,甚至他的死亡都不會帶來什麼波瀾。我也曾經有過類似的想法。但後來我想通了,人死不能復生,況且用一個人的死亡維繫的和平,可以算得上真正的和平嗎?

就這樣痛苦著、痛苦著,突然有一天我明白了:我們只不過是乘坐同一條船的人而已。與陌路人唯一不同的,就是我們的血緣關係。即便如此,也沒有任何條文要求有血緣關係就必須想法一致。

這樣想過之後,我的心情豁然開朗了。我沒有選擇父母的權利,可是有選擇興趣愛好的權利,和別人意見不一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比起其他人,家人造成的傷害要深得多。就像我熟悉的朋友說的話,要比不熟悉的朋友更讓我感到刺疼一樣,家人是給我造成傷害最深的人。在這個忙碌的世界上,我能去的地方只有自己小小的家。雖然它是心靈的港灣,可有時候它卻成為禁錮的地獄。

家人造成的傷害之所以會更疼,是因為他們很瞭解你。沒錯。家人在我出生之前就很瞭解我,知道我喜歡什麼,知道我為什麼而快樂;也知道我最不喜歡什麼,最為什麼傷感。換句話說,如果他們非要傷害你的話,你是無力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