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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部分

朝會有糾儀御史專司糾察紀律,當即有輪值的御史站出來,高聲喝問道:“爾等實在不成體統,何故在此喧鬧?各自報上名來!”

方應物回頭答道:“本官乃宛平縣正堂方應物也!有苦主狀告永平伯安知不法之事,但這安知傳喚不到,案子便審不下去!本官實在無計可施,只得在此親手捉拿,叫他赴衙聽審!”

這。。。一個知縣跑到朝臣班位裡來拿人審問?眾人忍不住面面相覷過,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了,是該認為這個知縣實在死心眼,還是該讚揚他秉公無私、勇於任事?反正今日可算是大開眼界,還是頭一次在朝會時見到這種事。

方應物這話端的是正氣凜然有理有據,作為太祖皇帝極其看重的親民官,為民做主從理論上是天經地義的。

這讓糾儀御史也感到深深的蛋疼,御史秉持監察風憲大權,一舉一動都必須要合乎道理,當著朝臣面前執法必須要有理論依據,不可能隨意表態。

他低頭想了想大明律和大明會典,好像沒有條文說伯爵犯法不受審,也沒說不許縣衙在朝會前捉拿人犯?

當初太祖爺大概也想不到會有親民官拿著狀子,跑到朝堂上來抓人罷?但要讓方應物這樣胡鬧,又是有點不像話。

不過那邊安小伯爺像是聽到天大的笑話,放肆的大笑幾聲,抬起手指著方應物嘲弄道:“你也就是個七品芝麻官,也敢捉拿我?”

方應物不為所動,冷靜著聽完,也抬起手指了指自己胸前的補子圖案說:“小伯爺看清楚了,本縣是六品,謝謝。”

這個笑話很冷。。。。。。卻叫永平伯莫名的大怒,感到自己被當成了蠢豬一般,他放下扯不開的牛皮索,劈手捉住了方應物的領口,喝道:“豎子安敢戲弄我!”

方應物厲聲斥責道:“放手!本官乃宛平縣正堂,你不過是治境內一不肖紈絝,焉敢侵犯本縣!”

此時有老成的勳臣出來勸道:“諸君皆為朝臣,須得互存幾分體面,有事慢慢相商,不要壞了臉面。”

方應物掰扯開安伯爺的手,冷冰冰的答道:“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何況一伯爵乎?在聖上面前,伯爵與百姓有何異哉?在宛平縣界內,伯爵與百姓為何不可一視同仁?”

勳臣中有人兔死狐悲,看不慣方應物這清流文人的強硬態度,開口道:“自古以來就有八議之道,永平伯可參議貴這一條,方大人何必在此咄咄逼人,自取其辱?”

方應物嗤笑一聲,譏諷道:“哪裡來的糊塗人,也敢上廟堂論道?即便遵照議貴這條,那也是審理完罪名之後再上奏天子議處!如今案子未審,罪名未定,空口白牙的議什麼議?”

又有人出面勸道:“聖人云,不為己甚,方大人何不寬解一二?”

方應物掃視周圍一眼,朗聲道:“諸公豈不知,我方應物並非聖人乎?而且也不敢自比聖人,所以這句話就免了,本縣真的做不到!”

幾番對答下來,再無人說話,或者說不知如何開口了,這方應物太能堵人嘴了,簡直就是演義裡那個舌戰群儒的諸葛亮再世!

其實能言善辯、善於引經據典的人也不是沒有,但大都是文臣。須知官官相護,文官也要幫著文官,看方應物收拾勳臣的熱鬧還來不及,何苦替一個武勳紈絝子弟出面?

此刻忽然錦衣衛官站在午門,高聲喝道:“上諭!爾等為何不入宮門朝拜?”

我靠,現在是上朝時間,該進去拜天子了!看戲看到入迷的群臣恍然大悟,一時間手忙腳亂,慌慌張張的各就各位。

略洶湧的人群中,方應物宛如巨石巍然不動,安小伯爺脖子上套著牛皮索,想動也不邊動。

糾儀御史連連苦笑,這事怎麼就讓自己撞上了?又聽到方應物唏噓嘆道:“更無一個是男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