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察覺到什麼。
但是我並不喜歡他。
這沒什麼原因可言的,從我第一次見到他開始,從我看到齊冀如何對他開始。
那個時候我已經開始漸漸失望,覺得齊冀不可能喜歡任何人,不會對任何人心軟。
可是他出現了。
那些笑,那些皺眉,那些言語,都是太過於逼真的東西,真實到我已經無法欺騙自己,我那麼渴望的,卻求之卻不得,他卻輕易地得到了。
——
我的眉頭一跳,接著苦笑了一下。怎麼又想到這個。
我不想去細思些什麼,我只是知道,我絕對不會,再跌一跤了,畢竟都可以被叫做“大叔”了。
又坐回到客廳。
打量著四周,這屋子的裝修還算溫馨的樣子,一看就知道用了心,我雖然不再和他親近,但是知道他過得好,心裡也有幾分高興。
做粥之前,米總是要泡上一段時間才更好吃,我將米擱在電飯煲裡泡著,又去臥室看了一趟,接著才在客廳的沙發坐下。
拿出手機想打個電話,翻了大半個電話表,才想起來沒有誰是需要報備的。
我於是就發起呆來,突然不知怎麼就想到,要是湊巧路暢的戀人回來,看到我會不會誤會?像小說裡那樣……哇,這樣想著又覺得我果然是和林林混久了,還能開這種玩笑。
我被自己的無聊逗樂了。估摸著米泡好了,走進廚房用電飯煲做起來。明天早上他和他的戀人應該都能夠吃到。我是不介意他用粥討好一下戀人的。
定好時間,我一身輕鬆地從廚房裡走出來,聽見了門鎖與鑰匙接觸的聲音。我就樂了,不會真的這麼巧吧。
可是當我正對著大門,看見那個人的時候,才發現一切都錯了。
是我太天真。
——
面前的人穿的是西裝,黑色,全身沒有哪怕一絲褶皺。他現在的裝束,才是我最熟悉的樣子。他很喜歡藏青色,但全身只有領帶偶爾是這個顏色,平時生活中也很少見到。我一直覺得他很難討好,以為他的喜歡和追求似乎永遠都不對等,所以當初我離開他,也只怪自己沒看懂。
這是,齊冀。
警鐘“咚咚”的急促敲響,我幾乎僵在了原地。齊冀這個人的謹慎絕對是超過了正常人的。他手段也多,我當初在他身邊兩年,才學了他那麼百分之一二,就把那群囂張的小明星收拾得服服帖帖。
他看到我,也是一怔。但很快若無其事起來,拿出了鞋櫃裡我之前看到的那雙拖鞋,習慣性地鬆開領帶卻沒解開,扭開襯衣第一顆釦子,在客廳裡坐下。他這串動作太熟悉,我原來也見過無數次,現在禁不住恍惚起來,但也不過是那麼一瞬間。
我很清醒,我和他不會再有任何關係。
但沒辦法,人不是完美的生物,習慣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說。
我控制著自己,卻忍不住走過去,怎麼都停不下來。我就想我可能也被路暢那一身酒氣,給燻醉了吧。
他到是氣定神閒,但臉色並不好看,“你怎麼在這裡?”
我捏著褲邊,視線卻落在地上,“我……是送路暢回來的,他喝醉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緊張得說不出話,明明昨天見面還好好的。氣氛有些尷尬,我勉強展開了一慣溫和禮貌的笑容,說,“好巧,齊先生,沒想到又見面了。”
他看了我一眼,沒說話。可就這一眼就讓我更加窘迫,我原來太熟悉他的表情了,我敢肯定他此刻是滿腦子都是無差錯無遺漏的思考各種我出現在這裡的理由,然後分析利弊,接著用幾句輕描淡寫的話就能夠勾出我的“真正”意圖。
可我的腦子卻不是在想著怎麼解釋,從一開始地震驚,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