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點一過,小朋友們像乳燕一樣飛了出來,我要接的那一隻大概會慢一點,因為她有讓人頭疼不已的輕微自閉,無法像正常小孩有“乳燕”一樣的活潑。
我又站了那麼個十幾分鍾,就覺得這時間實在久了一點。但是想進這地方,只比監獄那麼容易一些,於是我只好維持著笑容,準備五分鐘後晨晨再不出現就給她媽媽打電話。
結果五分鐘我等到了我想見到的小孩,也等到了我這輩子再也不想見到的人。
我沒想到他會在這裡出現。
齊冀穿著休閒的潔白襯衣,配著黑色牛仔褲,裝束竟然和我差不多,同樣平靜地走向幼兒園的大門。他的表情這樣溫和,他的兒子應該見過很多次吧,而我卻是第一次見到。
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沒想到這麼快。而我以為我再次看到這個男人,心中一定會湧出許許多多的感慨,但是實際上此刻腦袋一片空白。
心卻猛地皺縮起來。
我順著他的視線望過去,以他現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牽著一個小男孩的手,而那個孩子的臉蛋,明顯有有幾分他的樣子。
我微微晃了晃頭。
大概真的是孽緣吧。
我仍然掛著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過去,希望能在和那個男人碰面之前離開——雖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沒什麼關係,但他肯定是不想見到我的,要是真的發生點兒什麼爭執,太難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這一點。
——
“澤澤。”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見了我,她叫我了一聲。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還不太能分得清平翹舌音,“zhe”被她說成了“ze”。自從她媽媽開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著喊,連“叔叔”都省了,怎麼改都改不過來。
不過我也由著她。小孩子總是有一個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學老師,又是班主任,一輩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會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惱,因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後來我也發生一些事情,使我漸漸不懂怎麼應付那種沉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來,摸摸她的腦袋,笑著說:“晨晨今天過得高興嗎?”
她看著我,沒說話,眼睛亮得像一顆寶石,卻好像太過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頭,一邊打算把她抱起來。我笑得更加溫和,“我們回家還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開始叫的那聲外就沒再說話,倒是牽著她的小男孩開了口,他扭頭對著她:“謝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見我爸爸了。”
說著,鬆開了晨晨的手。說來也怪,晨晨像是聽到了咒語,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讓我抱。我還沒感嘆這就是友誼的力量啊,就感覺背後有人走過來。
我緩緩站了起來,轉過身。
他也正,打量我。
這一幕,要是放在文藝小說裡,絕對叫作“千迴百轉”,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環境描寫心理描寫才撐得起場面的。
可這是現實。不知道為什麼,我反而鎮定下來。我不太敢看他的臉,於是只有直視他普通年輕人相差無幾的裝束,這一看我就更覺得驚訝了——他和原來印象中的差別實在太大了,搞得我發愣也發得得非常不合時宜,盯著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痴。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來。
我想起當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樣子,但已經能把西裝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體恤牛仔褲。我原來有一個喜歡了幾年的青梅竹馬,也是和我一樣的裝束。
所以我當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沒有理由的,佛靠金裝人靠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