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家人,以後就由最小的依伶,十五歲吧,跟我通起信來。
休息了六個星期,忘不了學校和學生,急急趕了回來,務必教完了下學期才離
開。我日日夜夜的改作業,人在臺北,卻沒有去賴家探望。他們體恤我,連依伶都
不叫寫信了。
那個學期沒能教完,美國的醫生叫我速回加州去開刀。我走了,搬出了教職員
宿舍,搬去母親借我住的一幢小公寓去。
。⒉⒏⒈。鬧學記把書籍安置妥當,和心愛的學生道了再見。
媽媽的公寓在臺北市民生東路底的地方,叫做“名人世界”,二十三坪,夠住
了。我一個人住。
鄰居,很快的認識了,左鄰、右舍都是和藹又有教養的人。不很想走,還是抱
著衣服,再度離開臺灣到美國去。
“家”這個字,對於我,好似從此無緣了。
在美國,交不到什麼朋友,我拚命的看電視,一直看到一九八四年的年底。
“當我知道隔壁要搬來的人是你的時候,將我嚇死了!”少蓉,我的緊鄰,壓
著胸口講話。我嘻嘻的笑著,將她緊緊的一抱,那時候,我們已經很熟了。我喜歡
她,也喜歡她的先生。
“名人世界”的八樓真是好風好水,鄰居中有的在航空公司做事,有的在教鋼
琴,有的教一女中,有的在化工廠做事。
有的愛花,有的打網球,李玉美下了班就寫毛筆字。這些好人,都知道我的冰
箱絕對是真空的,經過我的門口,食物和飲料總也源源不絕的送進來“救濟難民”
。
我的家━━算做是家吧,一天一天的好看起來,深夜到清晨也捨不得睡的,大
廈夜班的管理員張先生,見了我總是很痛惜的說∶“昨天我去巡夜,您的燈又是開
到天亮,休息休息呀!身體要緊。”他講話的語氣,我最愛聽。
我不能休息,不教書了,寫作就來,不寫作時,看書也似搶命。
住在那幢大樓裡,是快樂的,我一直對父母說∶“從管理。⒊⒏⒈。鬧學記員
到電梯裡的人,我都喜歡。媽媽,如果我拚命工作存錢,這個公寓就向你和爸爸買
下來好不好?”他們總是笑著說∶“你又絕對不結婚,也得存些錢養老。媽媽爸爸
的房子給小孩子住也是天經地義的,安心住著,每天回家來吃晚飯才是重要,買房
子的事不要提了。”
每天晚上,當我從父母家回到自己的公寓去時,只要鑰匙的聲音一響。總有那
個鄰居把門開啟,喊一聲∶“三毛!回來了嗎?早點睡喔!”
我們很少串門子,各做各的事情,可是,彼此又那麼和睦的照應著。
“名人世界”裡真的住了一個我敬愛的名人━━孫越,可是很少看見他。一旦
見了,歡天喜地。
我的朋友,由大樓一路發展出去,街上賣水果的、賣衣服的、賣杯子的、賣畫
的、賣書的。小食店的,自動洗衣店的、做餃子的、改衣服的,藥房、茶行、金店
、文具……都成了朋友,三五日不見,他們就想念。
我不想搬家,但願在臺灣的年年月月,就這麼永遠的過下去。
“三毛姐姐∶我們快要搬家了,是突然決定的。那天,媽媽和我到延吉街附近
去改褲子,看見一家四樓的視窗貼著”出售”的紅紙,我們一時興起,上去看了一
下,媽媽立即愛上了那幢房子。回來想了一夜,跟爸爸商量後,就去付了定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