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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己暈吧……

再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在了離飄香山莊很遠的荒山裡。身邊有長劍、包袱以及那隻小烏龜。開啟包袱,裡面有一本《落花心法》和那條印滿人名的四角內褲。

遠遠望去,飄香山莊已經是火海一片,炫目的紅光將天空吞噬。相距甚遠,我仍能感到熱浪襲來,甚至還嗅到濃煙的味道。我堅信,那一刻的眼淚是被燻出來的。為了應景,我滿腔悲涼地朝天吶喊:義父!你欠了我什麼,能折成銀子不?

剛說完,我就赫然發現包袱裡面還有一袋金葉子和一些散碎銀兩。另有一張字條,義父寫給我的:“名冊留好,禍福天定。”

捧著銀子,好不尷尬,但我還是厚著臉皮再次仰天長嘯:義父!這點兒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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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手?不,是刺客 第十節

我始終覺得義父為人懶惰,好多年不見他親自行刺誰了。曾經有人送義父綽號“殺人不見一滴血”,形容他劍快。後來更快了——他仗著自己的名號直接逼目標自殺,懶到這份兒上也算是刺客界的傳奇了。這次他更懶,臨死前把惹禍的名冊留給我,連結果他都懶得猜一下,讓我問天。他也不怕我被雷劈死!

我時常覺得,對和錯只是相對,不是絕對,關鍵在於身份。比如找老婆這事,普通人找老婆肯定沒錯(當然,如果找的是別人的老婆就另當別論了)。但和尚找老婆就大錯特錯,這個錯是相對於他的身份的。殺人是錯,但如果只相對於我刺客的身份,那就沒錯。這套理論尚不成熟,我原打算在退休之後將其整理成冊的,名字都想好了——相對論。

總之我沒弄明白,那個被稱為家的地方化成了火海,到底是不是我的錯。對斬龍會的恐懼,倒是被深深地烙在心裡。隱約記得義父講過,消除恐懼的最好方法,就是消滅恐懼的源頭。消滅斬龍會嗎?開什麼玩笑。反正名冊在我手裡,還是老老實實等他們來找我吧。

就這樣,我闖入一直身處其中,卻很少接觸的江湖。它沒有一個明確的門牌號,地圖上也找不到它的位置。但我知道,從執劍的那一天起,我就是江湖中人,因此,我走到哪裡,哪裡就是江湖。

既然要行走江湖,拖家帶口自然不方便。雖然萬金與我並無血緣關係,體積也很小,很難將其劃到“累贅”的範圍。但我為人粗心大意,想必很難照顧好它。它日後挨餓受凍自不必說,萬一哪天我餓急了,真把它熬成王八湯,也是極有可能的事情。想到此處,我將萬金放在了一條小溪旁,獨自離去。

。。

一個陰謀 第一節(1)

飄香堂被滅已有半個多月,我漫無目的地晃盪到一個小縣城,找到城裡最大的酒館,上到二樓要了張臨窗的桌子。這樣,只要我用心聽,周圍所有人的對話,基本都可以聽到。

不是我有窺探別人隱私的陋習,而是我實在太想聽到一些飄香堂的訊息。放走萬金之後,我先跑到沒有人煙的深山老林裡躲了好些天,終日與猴子為伍。行走江湖那事?我不說了嘛,我到哪裡,哪裡就是江湖。可日子一長,感覺不對勁,還是離開吧,因為猴子們已經開始幫我抓蝨子了。再待下去,我該返祖了。

側耳探聽一會兒,我發覺大眾更熱衷於討論誰家的老婆偷了男人、誰家的男人召妓被老婆抓個正著這類事。他們口中唯一的刑事案件是趙舉人家的母狗被劉秀才養的公狗強姦了,這還了得?趙夫人可一直拿這條狗當自己閨女看,就差沒讓它上桌吃飯了。既然是閨女被強姦,自然就要去縣衙理論。大老爺一瞧,一舉人一秀才,這還用想嗎?當下便判了公狗入獄二十年。

正準備結賬走人,身邊傳來這樣一句話:“大事?那得算是飄香堂的事了。”

我迅速轉過頭去。從打扮上看,說話的是一個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