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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身在南華縣的胡嬌夫婦簡直處於水深火熱。

許清嘉雖然在混戰的場子裡救人,但是被救的並不沒有感激他,因為無論如何朱庭仙咬死了這稅必須交——不然他的愛妾下半年的首飾胭脂水份衣服錢從哪裡出?

誰也沒指望著那點俸銀能夠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衝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幾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傷,朱庭仙卻覺得他是在搗亂,也不知道初來乍道是想分錢還是想幹嘛。

其實朱庭仙在南華縣這麼多年,倒是有個眾人在私下裡悄悄叫的外號: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個添不滿的大坑。無論多少東西進去了,都照樣一副饑荒樣。

讓這樣的人吐出來放進嘴裡的東西,那太難了。

許清嘉病好之後上班,已經開始思考“如何幹翻我的領導”這種高難度的問題了。

胡嬌覺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傷之後,他就整個人都不對。

哪怕胡嬌知道他是為了什麼事情煩惱,他不說她便不嘛聲,頗有種“放老公出去經經風雨”的派頭。這一季的苛捐雜稅,到底還是一項一項收上來了。縣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對他仍如舊時一般,其餘一起喝過酒的皆無視他。無論他是來或者不來,似乎都看不到這個人。

凡事,就怕比較。

許清嘉來到南華縣,每日除了看看文書清查倉庫之類,並不曾替大家謀來一分銀子的福利,反倒是來了就想著把朱庭仙收到嘴裡的吃食給吐出去,這是多麼招人恨的事情?!

有時候,利益共同體的關係就是這麼牢靠。

因此,許清嘉在縣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該拿的也拿到手了,該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許清嘉什麼都沒有之外,整個縣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讓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卻依舊是初見是那一臉仁慈,時不時還要關心下許清嘉的身體,什麼“剛病好還是別累著了事兒慢慢做身體要緊”之類的話兒來勸慰她。

許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關起院門來粗茶淡飯,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從小寄人籬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別戀家,應酬什麼的如果完全沒有,完全變成了個三點一線的宅男。最大的愛好倒變成了盯著胡嬌習字了。

學毛筆字是個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靜氣,十年八年磨下來,狗刨字也能刨的頗有特色。可惜胡嬌如今致力於發明別的筆,比如比較好用的鉛筆或者鵝毛筆。

雖然過程比較曲折,可是對結果她充滿了信心。唯獨對學毛筆字……就不怎麼有信心了。

她又嫌許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許清嘉的書來,她盯著書讓許清嘉讀,這就是一個簡繁轉換的過程。可是讀過兩章之後,她便發現許清嘉似乎會背這本書,興致上來,她索性坐他對面,一篇篇往下盯著讓許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學字。

胡嬌這種學習方法,也只能用於她這種簡體都認識,繁體半吊子的貨。

許清嘉越背越有勁,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當初進考場之前緊張的複習時間。

等三本書看完之後,胡嬌驚呆了。

這種“把所有書倒背如流”的學習方法也太兇殘了!

她隨便抽一篇許清嘉的書,提個開頭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許清嘉也很久沒背書了,興致上來,索性陪著她玩了半晚上,最後倒意外的好眠。

後來他發現,心情不好的時候,背背書倒能排壓解難。最重要的是對面一定要有人捧著書一句句盯下去。

胡嬌深深的陷入了一種名為“碰見一隻學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緒裡去